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信息

30户危房改造申请人同开户取钱?笔迹鉴定揭骗领

2016年06月30日 11:06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二被告人签字取现的银行凭条

  河南省偃师市检察院于2015年先后查办危房改造领域系列职务犯罪2案4人。2015年11月11日,陈建昌、胡俊钢涉嫌贪污罪一案开庭审理。2016年6月1日,偃师市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陈建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万元;胡俊钢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一审判决后,二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笔迹让罪恶无处遁形

  2015年4月,河南省偃师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办案人员埋头于两三千份材料之中,全神贯注翻阅全县危房补助档案。四年的账户资料、银行开户地点及流水信息,让他们眼花缭乱,但这些密密麻麻的数字或可反映出谁在侵蚀群众利益。

  很快,检察官发现疑点。该市府店镇是申请危房补助较多的乡镇,从申报材料上看有30户,申报人员较多,分布于其辖区三个村,“多数乡镇也就几户,30多户会不会鱼龙混杂?”2015年6月初,办案检察官冒着炎热来到府店镇柏峪村,调查农村危房改造情况。按照名单找申请危房补助的村民,多数申请人已外出务工,只找到一户申请人乔某,但他竟然不知道自己申请了危房补助,更不知道钱已经发放到自己的账户之中。检察官意识到这里面问题恐怕不小。

  既然申报人大部分都在外务工,找不到他们本人核实,那就从他们的信用社账户入手。办案检察官到信用社调查后发现,30户危房改造申请人的开户时间是同一天,取款的时间和地点惊人相似,且都不在府店镇。这其中肯定有猫腻。办案检察官提取了这些账户的取款凭条,发现笔迹并非出自30名不同人之手,更像一两个人所签。

  该院反贪局副局长史朝峰结合现有证据推断,这应该不是村干部所为,更可能是乡镇或市里工作人员所为。史朝峰决定先比对府店镇政府村镇所所长陈建昌的字迹。比对结果显示,30户中有15户的取款凭条字迹与其字迹相同。

  为贪钱机关算尽

  2015年6月26日,陈建昌到案。到案后,他供述了犯罪事实,一共30张存折,其中15份是他签字取钱的,另外15份是由该市城乡建设局村镇科科长胡俊钢签字取钱的。

  根据陈建昌供述,承办检察官就另一半银行凭条的签字与胡俊钢的笔迹进行比对,证实陈建昌所说属实。

  2011年偃师市开展危房改造补助项目,陈建昌和胡俊钢亲身参与,对相关政策很熟悉。他们发现,这一政策有漏洞,而且听说有人已经在钻政策的漏洞。2013年,他们决定干一把,商量虚假申报危房补助30户。

  凭借自身的职位优势,陈建昌谎称有东西需要办理,让下属三个村的村干部给自己拿了30个群众的身份证。拿到这些身份证后,他就到信用社开户,由他们实际掌控这些账户,再由胡俊钢以自己的用户名登录“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建立电子档案。为了做得更秘密,胡俊钢加班至凌晨,将这30户信息逐个建立电子档案。

  申领危房补助资金,每户还应建有申报档案,但陈建昌供述,虚报的30户,申报档案都没建。当2015年4月偃师市检察院核查档案信息时,胡俊钢专门来到镇里,和他一起为这虚报的30名危房补助金申请户补建档案,一天半的时间搞定了所有材料。建立档案需要村委会盖章,陈建昌让村干部将公章给了他,他自己盖上。随后,他们将补建的档案提交给检察院核查。除了申报户数有点多之外,没什么纰漏。

  真相大白,检察院决定传唤胡俊钢到案,却找不到他了,人不在偃师市,电话也无法接通。难道他逃跑了?

  第二天下午,出乎意料,胡俊钢又联系上了,但他并不配合调查,对办案人员所提问题,一概回答“不知道”。可是,当承办检察官将笔迹鉴定结论拿给他看时,他脸一下子白了。

  扎实证据锁定犯罪

  虽然陈建昌和胡俊钢都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仅有他们的供述还不能定案,检察官要向这30户危房补助申请人核实具体情况。危房补助申请人分布在该镇三个村,每村10户。办案检察官下乡核查前首先与各村村干部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协助检察院的调查取证工作。

  村干部与外出务工人员联系,将他们召集回家,接受办案检察官的询问。对于那些在外市务工的村民,检察官专门赶赴这些省市,获取第一手证言,保证言词证据的真实性。经调查,30户中29户经核实,他们并未申请危房补助,有1户远在新疆,未取得其证言。

  这30户中,柏峪村10户未申请危房补助资金的村民却领到了危房改造补助款,这是怎么回事?

  承办检察官调查得知,该村10户村民的危房补助资金发下来没几天,他们领到这笔钱时都被告知:“有人来调查的话,就说危房补助款已经拿到了。”原来,承办检察官下乡核查的举动被陈建昌和胡俊钢知道了,他们为了掩饰自己虚报危房补助的罪行,经商议,陈建昌退出4.75万元,胡俊钢退出2万元,给那些被冒名申请危房补助的农户发放补助金,希望在调查时能够蒙混过关,没想到他们的补助金只发放了一个村,他俩就都被调查了。

  2015年8月27日,该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查实陈建昌、胡俊钢共同贪污危房补助资金25.35万元,其中陈建昌分得12.97万余元,胡俊钢分得12.37万余元。2016年6月1日,偃师市法院认定二被告人分工合作,共同骗取国家危房补助款25.35万元,构成贪污罪,分别判处不同刑期刑罚并处罚金。(操余芳 刘建鹏 史朝峰)

【编辑:高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