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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麟庐遗产重审归遗孀 法院认定遗嘱未伪造

2016年07月30日 04:03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 

昨天,画家许麟庐遗产案重审宣判。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许麟庐遗产重审归遗孀

  市二中院认定遗嘱未伪造 涉案标的估值至少21亿元

  昨日,备受关注的著名国画大师许麟庐遗产纠纷案在市二中院经重审后宣判。法院认定遗孀王龄文提交的手书遗嘱合法有效,且遗嘱内容系许麟庐将财产留给结发妻子,符合人之常情,部分子女主张遗嘱系伪造无充分证据。据悉,遗嘱涉及72幅名人字画和3把紫砂壶,估值至少21亿元。

  视频证明老人思维清晰

  昨天下午,部分子女到庭听取判决,他们都拒绝接受采访。认可遗嘱、被法院追加进官司的次子许化儒在此前的庭审中,很少发言,表示都同意王龄文律师的意见。

  不认可遗嘱的大儿子许化杰和陪他一起来的女儿都患上感冒,老人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不停擦拭鼻涕。法官让他坐到被告席上,但他不愿面对镜头,几经劝说才换到第一排旁听席。

  宣判前,法官问王龄文的律师,老人身体如何,律师回答“挺好的”,并将早上刚拍摄的一段手机视频当庭播放。视频中,98岁的老人精神状态还不错,很快认出放在眼前一份报纸的名字。此前开庭时,许化夷的代理律师曾对王龄文的行为能力表示怀疑,称她记忆力几近丧失,问话也答非所问,故而对律师出庭身份提出质疑。法官经合议认为,王龄文的委托手续合法有效。这份视频再次证明老人至今思维清晰。

  法院判决遗嘱合法有效

  此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许麟庐的遗嘱是否真实有效。除了手书遗嘱,王龄文还提交了与许麟庐生前合影的照片,照片中许麟庐、王龄文背后的墙上挂有一份遗嘱,与其提交的遗嘱原件内容一致。

  但因照片是用数码相机拍摄,所以许麟庐的三儿子许化夷不予认可,同时还提出,遗嘱中的“许”和“麟”等字不符合许麟庐生前的书写习惯等,如“许”字在遗嘱中是“讠”字旁,而许麟庐生前习惯写为“言”字旁的简写即三点水,再如遗嘱中的章并非许麟庐常用名章等。

  判决书中指出,王龄文提交的照片虽然保存介质发生了改变,但所反映的内容均为许麟庐与遗嘱的合影。鉴定机构经司法鉴定操作后,确定未发现技术修改痕迹。对遗嘱书写不符合许麟庐习惯的质疑,在各方均认可的比对样本中,“许”字既有“讠”字旁的写法,也有“言”字旁的简写即三点水的写法。另外,根据一般常识,在书法创作中用不同名字、字体、写法署名落款名章均很常见,故许化夷等人的质疑不成立。

  据此,一审驳回许化夷、许化杰等人要求继承许麟庐遗产的诉讼请求。对于该判决结果,许化杰等人当庭表示回去考虑下是否上诉,其余人则表示认可。

  ■案情回顾

  遗产纠纷已持续4年

  许麟庐先生1936年与王龄文女士结为夫妇,二人共育有八个子女,其中两个女儿已去世。2011年8月9日,许麟庐先生病逝,享年95岁。因生前手写遗嘱将遗产留给妻子,2012年7月,许麟庐的三儿子、同为画家的许化夷,将94岁的老母亲及大哥许化杰、二哥许化儒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父亲的遗产,包括72幅名人字画和3把紫砂壶,据估值至少值21亿元。

  2013年3月5日,市二中院第一次开庭时,将所有在世子女及两名已故女儿的继承人都追加进本案,并依法定为原告。2014年10月13日,市二中院一审认定遗嘱有效,判决全部遗产由王龄文继承。许化夷和许化杰不服提起上诉。去年9月25日,市高院以一审程序存在瑕疵、事实需要进一步查清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市二中院重审。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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