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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 上海浦东法院欲攻破“送达难”

2016年09月27日 23: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上海9月27日电 (李姝徵 陈卫锋)为推进自贸区商事争端解决多元化及便利化机制建设,27日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自贸区企业约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案件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下称《意见》),为解决普遍存在的“送达难”问题迈出了坚实一步。

  近年来,随着民商事案件的井喷式增长,由送达人下落难寻、逃避送达甚至拒收法律文书而引发的“送达难”问题日益突出,在上海自贸区扩区发展过程中,市场主体活跃度增强,相关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涨,“送达难”现象更为明显。

  据统计,自成立以来,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共受理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4700余件,其中因无法向被告注册地址直接送达,而不得不通过公告送达的案件比例超过20%,严重影响了法院审判工作的效率和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还造成有限司法资源的浪费。

  “如果当事人能在合同订立阶段就约定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法院认可向该地址邮寄送达的法律效力,将从根本上解决无法送达的难题,也有助于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交易,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经过反复调研、讨论,最终形成了这份《意见》。”浦东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晓镍表示。

  据悉,自贸区内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迅速,很多交易对象都在外地,许多企业采纳浦东法院的建议,已经尝试在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意见》的出台对规范约定送达机制以及及时保障企业权利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

  与会的企业代表表示,从已经尝试的案件来看,诉讼周期至少节约近90天,对于融资租赁这类非常注重资金流转的企业来说,可谓“及时雨”。

  “我们提前约定送达地址的13件案件,从立案到生效平均时长145天;而另外47件未提前约定的案件诉讼周期则长达232天。”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王维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每件案件平均金额1千万元(人民币,下同)来算,47件案件则意味着有近5亿元资金“流落在外”长达近90天。

  今年9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完善送达程序和送达方式”,并认可约定送达的法律效力。率先出台《意见》,浦东法院方面表示,将为上海自贸区内企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上,浦东法院还发布并向自贸区内企业代表赠送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争端解决指南》(下称《指南》)。对仲裁、调解、诉讼三种争端解决方式的内涵、优势、流程、涉及机构及联系方式等作了简要而全面的介绍,并对何种争端适合采取何种解决方式进行了标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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