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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扣着儿子百万死亡金不给儿媳 被判一年半

2016年09月29日 08:4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泗洪一个老汉在儿子身亡之后,领取了119万元死亡赔偿款。想独占这笔钱的老汉,不仅拒绝向儿媳以及孙子、孙女支付赔偿金,而且在法院调解后仍拒不执行,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9月27日,泗洪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一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而失去“自由”的典型案例。

  通讯员 魏静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高峰

  扣拆迁款、拘留都没用

  家住泗洪县的张某今年63岁,是个地地道道的庄稼汉。2012年11月份,张某的儿子小张在建筑工地作业时意外身亡,最终获得工伤死亡赔偿金共计119万元,这笔赔偿金由张某保管。

  张某在拿到百万巨款后,却拒绝向其儿媳妇以及孙子、孙女支付赔偿金。2013年1月,儿媳母子三人向泗洪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调解协议,张某同意从119万元赔偿款中支付给儿媳母子三人共计634720元。但是,当调解书送达后,张某还是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无奈之下,儿媳母子三人再次于2013年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案件执行期间,张某却将119万元赔偿款藏匿,拒不交待去向。2013年10月22日,泗洪法院强行扣划张某所有的房屋拆迁补偿款67900元,并对张某实施司法拘留十五天。

  执行人员原本认为拘留十五天后,张某会乖乖还款,但张某还是不履行余下的款项。2014年7月,法院再次裁定张某履行余下的634720元及利息给付义务。可这一次,张某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坐了牢照样得还钱

  2014年8月,泗洪法院将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移送泗洪县公安局侦查。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却采取恶意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在张某的眼中,显然钱是最重要的,他不仅霸占亲生儿子的死亡赔偿款,拒绝支付给儿媳、孙子、孙女,并多次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牢狱。问题是坐牢并不是事情的结束,法院还将继续追偿。

  泗洪法院院长岳军表示,法院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外界干扰等“执行难”问题。这也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矛盾焦点,面对“执行难”,泗洪法院将不断加大对“老赖”的惩治力度,在社会上逐渐形成老赖想赖也不敢赖的现状。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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