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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推住宅小区默认表决制 业主不表态视为没意见

2016年10月15日 04:2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 

  为了公共利益,有时必须对个人利益作出合理限定。昨天,市住建委主任徐贱云向市人大汇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时透露,本市正在研究通过物业立法的形式明确,一栋楼内60岁或65岁以上老龄居民比例过半,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拟不得反对加装电梯。此外,物业服务管理拟立法,住宅小区将研究“默认表决制”,所有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表态的视为同意。

  老龄居民过半装电梯条件放宽

  正在全市开展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6562万平方米整治任务,还有至少3000万平方米任务尚未完成。改造中发现,居住在老旧小区的居民普遍年龄偏大、收入偏低,对加装电梯的需求非常强烈,而在全市能真正实现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却是凤毛麟角。

  老楼加装电梯难在哪儿?不是没技术,不是缺资金,难在取得业主一致同意。目前往往是要求全体业主一致同意才能加装电梯,常常资金凑齐了,可一二层个别用户觉得加装电梯噪声扰民占用公共空间,而且自己用不上,不出钱也不同意装,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对此,今后本市将研究出台相关规定,如果一栋楼内60岁或65岁以上的老龄居民比例过半,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其他所有权人不得反对加装电梯。

  除了加装电梯拟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强制通过,正在研究的物业立法中,还将落实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政府部门的责任。徐贱云介绍,为改变当前业主投票率低导致业主委员会难以组建的现状,物业立法拟研究默认表决制度,探索制定业主在一定期限内不表态视为同意的规定,以促进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发展。

  老旧小区将逐步配齐物业

  目前还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怎么办?徐贱云表示,将开展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并分步推进实施物业管理。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进驻的老旧小区,拟实施“社区自治式”服务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牵头,指导小区自我服务管理组织或社区居委会以“有安全防范、有绿化保洁、有维修维护、有停车管理”为基本目标,通过服务外包、聘请专职人员、培育相关志愿服务队伍等方式,满足小区居民对基本物业服务的需求。

  对于由单位自主管理的小区(大院),实施“单位自助式”,进一步明确产权单位责任,单一产权的由产权单位组织实施服务管理,多产权单位的小区,通过探索建立小区共商共议机制,整合小区资源,共同解决小区房屋修缮、停车管理、绿化保洁、安全防范等问题。

  徐贱云表示,在先期引入自我服务管理的基础上,本市将重点探索推进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逐步引入物业服务企业,由“社区自治式”向“物业自主式”过渡,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管理。结合政府前期硬件改造及各类扶持,探索推进老旧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组织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驻老旧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培养业主居民为物业服务付费的意识,逐步实现无物业老旧小区的物业化管理。

  抗震加固要看居民支持率

  “十三五”期间,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拟采取“区里组织、居民申请”的方式实施。在属地政府政策宣讲、组织动员的基础上,以居民支持率为依据安排整治计划。

  徐贱云表示,拟对经鉴定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住宅楼房,区相关责任部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可行的抗震加固改造方案,征得全体所有权人和承租人同意后,组织实施。本报记者 王皓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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