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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4官员“雁过拔毛”式腐败:冒领养老金近20万元

2016年10月22日 15:4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长沙10月22日专电(记者周楠)截留死亡人员养老金、冒领错误参保人员养老金、向前来办事的渔民收取“好处费”、向承保本村工程的老板索取“好处费”。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案日前被湖南省道县纪委通报。

  道县清塘镇武装部原副部长何茂国违反廉洁纪律冒领养老保险金。2009年至2014年,何茂国利用负责经办清塘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职务便利,截留死亡人员、重复和错误参保人员存折共128本,分别在永州市、郴州市等地的农村信用社网点,多次冒领养老保险金共计199295元,并将这些钱用于个人开支。目前,何茂国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白马渡镇原副镇长冯盛茂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好处费”。2010年1月,冯盛茂在担任道县白马渡镇副镇长期间,在为古木洞村申报办理渔民解困资金过程中,两次收受他人“好处费”4000元。冯盛茂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道县水利局工作人员何普玉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好处费”。2014年12月,何普玉在帮助桥头镇石马山村争取河道清理项目过程中,收受该村支部书记杨某所送“好处费”4万元。2015年12月,道县纪委在调查杨某违纪案时,何普玉将所收4万元好处费退还给了杨某。目前,何普玉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道县寿雁镇潭福村原支部书记何清华、原村委会主任何苗和原村委会秘书何卫志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好处费”。2011年9月,三人在修建本村环村公路过程中,收取承包人3万元“好处费”。目前,何清华、何苗、何卫志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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