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KTV喝高与人起争执报警 打伤警察获刑10个月

2016年10月22日 16:25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 

  男子陶某某和朋友到昆明日新路一家KTV消费,饮酒后,借着酒劲和KTV管理方发生了争执。民警出警处置,将他带回派出所调查。不料,陶某某居然在警车上和民警抢方向盘,并打伤民警,迫使警车不得不中途停靠。近日,官渡区法院一审判决,陶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去年12月26日0时50分许,陶某某和几个朋友到官渡区日新路一家KTV消费,饮酒后陶某某与KTV管理方发生了纠纷,争执中,陶某某的朋友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处置,陶某某不听劝阻,出警民警将陶某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在民警驾驶警车行驶途中,陶某某酒后情绪激动,抗拒民警执法,竟抢夺民警手中的方向盘,并击打民警面部,迫使警车不得不中途停靠。随后,陶某某被制服并带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鉴定,当事执法民警右侧头皮挫伤,构成轻微伤。因涉嫌妨害公务,当天陶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16年7月1日,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陶某某自愿认罪。官渡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陶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陶某某有自愿认罪的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但陶某某有犯罪前科,在量刑时将予以考虑。

  据此,官渡区法院一审判决,陶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都市时报 记者 林舒佳)

【编辑:罗攀】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