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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房管局不协助查封房产 被昆明官渡法院罚款10万

2016年11月02日 15:13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 

  “一天喊交钱、交钱,我们又没有印钞机……”一大清早,昆明市官渡法院执行局就传来一阵尖锐的女声,一中年妇女在楼道里高声叫嚣。她的儿子正在里面向法官交钱,这是当爹的应该给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她的叫嚣渐渐演变成难听的谩骂,几名法官忍无可忍出来警告并叫来法警,她才消停下来。

  这是日前记者到法院采访时遇到的一幕。从3个月前全省法院掀起“基本解决执行难”风暴以来,官渡法院执行局面临的压力更重,这个全省拘留老赖人数最多的法院,近期履出重拳,在用强制措施打击、制裁老赖方面颇具样本风范。

  某房管局拒不履行协助义务,他们对其罚款达10万元;某银行帮着老赖转移财产,他们照罚不误;而对于态度、情节恶劣的老赖,他们则拘留甚至判刑。

  

  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 房管局也照罚不误

  今年5月25日,官渡法院向重庆市某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出了一份《罚款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10万元。重罚一个政府机关,在法院执行中还非常少见。为何?事情还要从去年说起。

  去年,在一起强制执行案件中,官渡法院执行法官向重庆某房管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希望查封被执行人高某的房产。随后,该局拒绝协助执行房屋查封,并在给官渡法院的送达回证上写明:“经查询,房屋并未登记在高某名下,无法进行查封。”

  随后,官渡法院郭虹、蒲婕两名女法官再次来到重庆市某房管局,查询房屋所有权情况,发现房屋仍在高某名下,法官立即采取了保全措施。法官询问房管局为何之前答复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当时是因为系统升级,没有查询到。

  官渡法院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房管局等有义务协助法院进行调查取证、查询、扣划、冻结财产等执行行为。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单位除了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还可予以罚款,并可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重庆市某房管局的行为严重阻碍了法院的执行工作,差点出现重大失误,且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系统升级”的辩解。故对其作出罚款的决定。

  官渡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栋表示,执行工作需要多个机构和部门的协助和配合,如果这些机构不配合,“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只能是一句空话。要惩治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行为,就得依法用一些严厉的手段和措施。

  不协助执行冻结 一村民小组长被罚款2万元

  去年,文某因离婚房屋补偿款,申请执行李某的10万元。执行法官于2013年向官渡区六甲街道办事处永胜一组组长李云(化名)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将李某在永胜一组的分红款等共计17万元予以冻结。

  但随后,李云却擅自将1.8万元分红款发给了李某。这已不是其第一次不配合执行,此前他对2012年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村民邓某分红款1.8万元的案件拒绝配合扣划。另,其在法院已经下达文书要求协助的情况下,连续两年擅自将另一案件被执行人刘某的分红款发放,造成款项无法追回。致使案件申请人多次到法院上访,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据悉,面对法官的质问,李云态度恶劣,极其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拒绝将发放的款项追回,法院决定对其予以罚款2万元的处罚,限令其在当日缴纳罚款并在下午3点以前追回擅自发放的款项,否则将依法予以司法拘留。面对强大的法律攻势,李云当场缴纳了罚款。次日,永胜一组也将拒绝法院扣划的邓某的分红款1.8万元主动交到法院。

  银行帮着老赖转移财产 听说要被处罚才赶紧交出钱

  今年春节前,法官来官渡区一家银行,查询被执行人某公司的账户。某公司拖欠另一家公司建筑工程款400万元。法官发现账户上有钱,正要扣划,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办手续以及请领导签字需要一段时间,让法官等等。

  这一等就是3个小时,等法官再来看账户时,发现钱已经没了。法官当场告知银行工作人员:这是帮老赖转移财产的违法行为,法院会对银行作出处罚。

  等法官回到法院,震慑于“处罚”的重拳,该银行的行长亲自带着被执行人、某公司的领导,当场履行义务,交纳了200万元,后又扣划了200万元。

  

  法官晚到半小时 她就隐匿了财产

  徐某欠杨某40余万元钱,案件进入执行3年多,徐某从未还过一分钱。经执行法官查询,徐某将于今年领到拆迁补偿款100多万元。其中7月26日将领到42万元。当天,法官驱车赶往发放执行款的地点大板桥某拆迁指挥部,不想车在路上出现故障,耽误了半小时。等来到指挥部,徐某已经将钱领走了。法官马不停蹄地赶往银行,发现钱已经被徐某提现。

  “这是人家帮她家盖房子的钱,现在她都领到这个房子的拆迁补偿款了,还不想还人家的钱!”官渡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栋说,经多次劝诫,徐某同意次日将款项交到法院,但随后又反悔,且态度极其恶劣。破罐子破摔地说:不会还钱,任法院处置。

  法官认为,徐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触犯刑律,故将此案移送给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之前,官渡区法院对一名情节严重的“老赖”朱某依法进行审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10个月拘留老赖85人 全省第一

  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惩治老赖和相关义务人的违法行为,一直是官渡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截至10月,今年该院对拒不履行义务、阻挠法院执行的84案85人予以司法拘留,拘留人数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居第一位。而这个数字在去年是105人,也是全省最多。

  周栋介绍,今年,官渡区法院执行工作形势异常严峻、案件数量急剧增长,到目前为止,共收执行案5257件,比2015年增加了2700余件,增长率为200%以上。到目前为止,共结案3370件,结案率65%。人均收案374件,人均结案235件。执行、保全到位金额超过10亿元。

  “我们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三方取得了重要共识,一致同意运用刑事手段加大打击老赖的力度。”周栋说,之后的工作中,对老赖进行拘留、刑拘、判刑等强制措施将会成为常态。

  他还表示,下一步,该院将加大强制措施力度,惩治违法犯罪人员。特别是在春节这一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强制执行,拘留一批违法人员。与此同时,借助新闻媒体曝光老赖,加大执行网络查控和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制度,做到应录尽录,让老赖无处藏身、寸步难行。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官渡法院共受理保全案件1200件,是往年收案数的6倍,逐渐达到了“以保促执”的目的。周栋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财产保全力度、放低立案的条件。

  云南信息报记者 曹红蕾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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