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官员请吃穿山甲”案违法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2017年02月25日 00:35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 

“官员请吃穿山甲”案: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来源:央视网

  原标题:“官员请吃穿山甲”案违法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广西新闻网南宁2月24日讯(记者廖庆凌)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获悉,2017年2月6日网上流传“官员请吃穿山甲”事件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

  经查,2015年7月在网上发布的“吃穿山甲”微博中所提到的宴请,是由李宁(原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部长,2016年5月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及某私营企业负责人李某科安排的,地点在李某科所在公司饭堂。李某科及公司厨师晏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近日,李某科及晏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报道:

  广西纪委回应“官员请吃穿山甲”:涉事公职人员此前已被逮捕

  对于连日来备受社会关注的“广西官员请吃穿山甲”事件,8日晚间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披露,宴请属于私人组织活动,公职人员仅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一人,此人2016年5月因涉嫌受贿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名为@Ah_cal的博主于2015年7月15日发微博称,自己在广西考察期间,在当地“李局长”、“黄书记”的邀请下,在其办公室吃了煮穿山甲,并配发相关图片。近日,该微博被大量转发并引发社会热议。

  事件发生后,广西自治区纪委对该事件展开核查。核查显示,2015年7月8日至10日,广西举办了“投资广西走向东盟——2015年香港企业广西行”活动。活动结束后,该考察团个别成员自行留在南宁,并参加了私人组织的宴请活动,活动地点在某私营企业内部饭堂。

  经纪委核查,上述宴请活动相关费用由私人支付,参加宴请的公职人员只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一人,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无人参加。

  据悉,李宁已于2016年5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对于上述宴请是否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的问题,广西森林公安局等相关执法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完)

【编辑:刘羡】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