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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已审结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4000余件

2017年03月01日 20: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3月1日电 (索有为 林晔晗 辜恩臻)记者1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获悉,截至目前,广东法院共审结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4000余件,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多达60多个。

  广东高院院长龚稼立在广东自贸区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公布了上述数据。龚稼立称,一年多来,广东南沙、前海、横琴3个自贸片区法院以及广州海事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探索服务自贸区建设新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推动广东自贸区建设发展,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自贸规则,建立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保障。

  龚稼立表示,广东自贸区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改革排头兵的引领作用和辐射效应,坚持“法治先行、开放包容、平等保护、审慎谦抑”的工作要求,突出广东自贸区毗邻港澳的优势和特色,更好地把握自贸区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功能定位,为自贸区经济发展营造更为广阔的空间。

  龚稼立称,要拓宽国际视野破解自贸区发展的法律问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精品意识、创新意识和人才意识,发扬工匠精神,积极保障和服务国家战略实施,争当改革开放排头兵、不断推进审判事业发展,努力提升自贸区审判国际影响力。

  龚稼立表示,要积极借鉴域外矛盾纠纷处理规则,不断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和广东自贸区发展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更有效地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公平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为广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司法服务。要大力推行智能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抓手,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化服务,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化途径、为司法公开提供多样化平台。

  “广东法院要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按照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要求,为把广东建设成为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龚稼立说。(完)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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