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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白皮书:本土品牌成主要受害者

2017年04月20日 21: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 杜燕)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本土品牌取代洋品牌,成为北京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的主要受侵害对象。

  侵犯商标权类犯罪仍占主要比重

  2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2016年北京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6年,北京市共受理审查逮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9件156人,审结102件143人,其中批准逮捕62件80人;受理审查起诉124件176人,审结115件172人,其中提起公诉101件137人,无一起撤回起诉或被判处无罪案件。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伟介绍,这些案件主要涉及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罪五个罪名。其中侵犯商标权类犯罪仍占主要比重,共起诉90件121人,占起诉人数88.32%。

  本土品牌已成为主要受侵害对象

  王伟表示,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本土品牌受侵害现象日益严重。侵犯商标权类犯罪案件中,被侵权产品系本土品牌的犯罪案件共计41件79人,占该类案件起诉人数的65.29%,包括福建七匹狼制衣实业有限公司、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等36个权利公司的50余个品牌,涉及服装、食品饮品、化妆品、家用电器、工业用品等多种生产生活用品。

  “在办案中检察官发现,本土品牌权利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有明显提升。”王伟称,不少公司内部设立风险合规部等专业维权机构,在发现可疑线索后积极开展前期调查,锁定作案窝点、摸清上下游犯罪脉络,为后续立案侦查提供较大帮助。

  涉外品牌集中在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或地区

  涉外品牌案件集中在侵犯商标权类犯罪领域。其中涉及欧洲品牌的案件数为24件31人,占全部商标类起诉案件人数的25.62%;涉及美国品牌的共31件41人,占全部商标类起诉案件人数的33.88%;还有部分犯罪涉及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品牌等。

  据介绍,涉外权利公司一般已形成了完备的维权机制,不仅有负责维护品牌权益的内部律师,还会聘请中国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专门负责前期调查等维权事项,很多案件得以及时侦破也得益于此。但是,办理案件过程中也存在难以与个别涉外公司联系的情况。

  假冒食品等危害民生类犯罪较为高发

  在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黑作坊加工制作白酒、烤鸭等食品类犯罪最多,共起诉28件43人,占此类案件起诉人数的84.31%。被告人既无食品卫生许可证,也无基本的消毒工序,以非常低廉的价格采购原料后,粗糙加工,销往各地。如王某某等三人假冒名酒案,王某某从游商手里购买散装酒后,灌入简单清洗的回收旧瓶,粘贴五粮液、剑南春等名酒标识,成品后销往北京各综合市场,甚至参加外地大型烟酒会进行兜售。

  旧物回收后重新加工以假乱真现象普遍

  在假冒名酒、硒鼓、手机等犯罪案件中,行为人回收正品旧物或者正品包装后,经过重新组装、灌装,再次投入市场的现象较为常见。

  传统发生在硒鼓领域的旧物翻新犯罪依然存在,与此同时,旧物翻新范围也逐渐扩大,行为人不再拘泥于整体物件的回收,开始将目光扩展到外包装等关键零部件。如周卫亮销售假冒某品牌叉车案中,起获的假冒该品牌叉车即为报废车回收,重新贴标售卖。

  网络售假呈现“一条龙”发展趋势

  近年来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日益成为商家提供产品、服务的主要渠道。不少犯罪分子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实施犯罪。经统计,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约占40%以上。犯罪分子利用电商平台相互勾结,就可以完成采购、销售全部交易过程,如林某某、陈某某销售假冒耐克鞋案,二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假冒耐克鞋,通过微商平台售卖,涉案金额高达三百余万元。

  团伙作案、跨区域作案仍然高发

  全年起诉共同犯罪案件为23件55人,约占全部起诉人数的40.15%。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制造、储存、运输、销售各环节均有专人负责,形成较为严密的黑色利益链条。而且依托物流业的发达与技术的发展,跨区域犯罪较之以往更加严重,已经成功起诉、全链条均被击垮的犯罪就有3件。犯罪分子往往从制造业发达地区,如广东、江浙、福建一带购进假货后,再层层转销全国其他地区。

  由于上下游犯罪行为人均使用化名且大多借助网络平台完成交易,大量跨区域犯罪仍然难以实现全面打击。如张海燕销售假冒名牌运动服装案,其销售假货的快递单被依法扣押,但快递单上都是化名,致使销售对象无法被追查。

  高新技术企业核心技术防内盗成难点

  高新技术企业核心技术内盗问题仍然是案件办理中的难点。2016年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2件6人,起诉1件1人。成功办理的被告人臧某某等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即是研发及管理人员离职后使用权利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后再加工,对外销售400余万元。而其他类似侵权行为有的因为证据不足未能起诉,有的因为调查困难被挡在刑事诉讼之外,权利公司保密意识和维权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发现犯罪和前期收集关键证据的能力有待加强。如白某离职后通过技术手段非法侵入原公司内部系统,拉拢原公司技术人员协助窃取公司核心数据。

  推行“专业化”、“专门化”办案机制

  王伟表示,为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形态多样化、智能化、网络化等挑战,北京市检察部门加大专业化建设,并将此列为本轮改革重点工作之一。目前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共有五个专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内设机构。

  他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往往成本低、收益高,如果不加以严厉的财产刑惩治,很难起到警示作用。因此,北京市检察部门对于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以此认定犯罪数额批捕、起诉。

  此外,王伟指出,北京市检察部门积极破解互联网等新领域疑难问题,推进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政策,充分保障涉案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后,还将推进专业平台、专业工具和专业素质三位一体的检察专业化建设,敢用善用外脑,尝试吸收完善特殊职位招录、使用政策,从符合条件的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检察官。同时,加强与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电商行业协会沟通合作,推动解决涉外权利人查找不便、高科技产品真伪鉴别困难等工作难题;主动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公司等中间商加强沟通,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的常态化合作机制,逐步净化线上线下交易市场环境。(完)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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