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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迷网购仿真枪达国家枪支标准被判刑

2017年04月21日 13:0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 王天淇 通讯员 杨正钦)军迷荆某通过微信购买了5支仿真枪,经鉴定其中两只已达到国家枪支标准。顺义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将荆某诉至法院。日前,顺义法院判处荆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7年1月份,被告人荆某在北京市顺义区住处存放枪状物5支,经鉴定,其中两支枪口比动能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已达国家枪支标准,为枪支。

  据此案的承办法官介绍,荆某是个军迷,很喜欢世界名枪。后经同为军迷的朋友介绍,他通过微信购买了5支仿真枪。2017年1月,荆某被民警抓获。据其交代,买枪只是为了供自己把玩。目前涉案枪支已被公安机关收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荆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予惩处。荆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荆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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