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检方称毒品犯罪呈集团化趋势 外国人犯罪持续增多

2017年06月23日 17: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6月23日电 (索有为 韦磊 王磊)记者23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广东检方办理的涉毒案件团伙化、集团化趋势较为明显,外国人犯罪持续增多。

  今年1-5月份,广东检方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5310件6343人,批捕人数占批捕总数13.02%,共起诉毒品犯罪案件7416件8979人,起诉人数占起诉总数的16.31%。

  据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刘顺龙介绍,近年来涉毒案件团伙化、集团化趋势较为明显。与以往零碎的毒品犯罪相比,家族制造、运输、贩卖、走私毒品的“一条龙”犯罪链条有愈演愈烈之势,特别是在粤东地区的庞大毒品犯罪集团,大量制造毒品,从这些地区流出的毒品主要通过广汕、广惠等主要交通要道运往广州、深圳等地,再通过“散货”的方式扩散至全国各地,甚至销往海外。

  同时,上述毒品犯罪案件还伴随着涉案毒品数量大的犯罪特征。如2013-2015年6月,广州检方共起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5222件5852人,其中涉案毒品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200克以上共459件751人,所占比例为8.8%。

  广州检方最近办理的杨文豪等13人重特大制造毒品案,属于国际犯罪集团作案,犯罪地涉及福建、江西、广东省等三个省份7个城市及东南亚多国,案情重大复杂,共有14名犯罪嫌疑人,涉案毒品数量约为4吨。

  在毒品犯罪中,一些外国人利用进出境的时机来进行走私毒品,成为外国人犯罪的主要行为表现方式之一。如广州检方2013年起诉的外国人犯罪案件中,有44.2%为广州海关缉私局在外国人进入中国国境时查获的走私毒品案件;2011年为60.8%,2012年为38.8%,总体约占外国人犯罪案件总量的一半。

  2016年5月30日,番禺海关在犯罪嫌疑人奥马鲁·巴西鲁、张茜二人货运的充电宝中查获冰毒4800多克。经审查,发现两人此前以同样的方式走私毒品到泰国、柬埔寨、越南等地。经中国海关总署缉私局协调,泰国、越南、柬埔寨三国执法机构根据线索查获了21347.678克冰毒,并抓获了三名毒品接收人员。经多方合作,中国海关缉私部门最后调取了泰国、越南、柬埔寨三国的与本案相关的证据。经审查,广州检方认定上述境外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以两名被告人走私毒品罪提起公诉,认定二人累计走私冰毒26000多克。

  检方分析称,由于近年来广州市加强对外国人走私毒品犯罪的打击,外国人走私毒品进出中国的风险增大,实施难度大。为能成功实施犯罪,一些毒品犯罪人员利用对毒品不知情人士将毒品运输出入境,尤其是利用具有良好出入境记录的中国人或者外国人,委托其携带普通物品,再在物品中夹藏毒品。这种类型的毒品犯罪隐蔽性高,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所携带物品夹藏有毒品,在证据层面不易认定,而背后真正的犯罪分子又难以抓获,对打击毒品犯罪提出了新的挑战。

  同时,一些化学合成类毒品同样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广东是境外及相邻地区主要的毒品流入地,毒品以往来源自云南边境、金三角等地居多,毒品类型以海洛因传统毒品为主。近年来,毒品犯罪对象以甲基苯丙胺等纯化学合成的毒品类型为主,随着毒品化学合成技术掌握范围的扩大,而且这些新型毒品制造受制毒原材料种植影响较小,珠三角及其周边城市出现了众多毒品制造点。(完)

【编辑:刘湃】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