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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两名干部公费请“半仙”择“吉日”

2017年11月28日 08:4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公费请“半仙”择“吉日”,荒唐!

  本报讯“马亚琼和吴玉兰因为搞封建迷信被纪委查处了!”近日,一则消息在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广为传播。

  马亚琼、吴玉兰分别是金龙镇官渡社区的党支部书记和社区主任。2015年,该社区要修建办事大厅等公共建筑。动工前,社区“两委”召开会议,讨论相关修建事项,确定开工日期。有人提出:“为了安全吉利,要不要请个人选个‘吉日’?”

  马亚琼和吴玉兰觉得有理,两人一商议,觉得“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办。泸州城中名声在外的“伍半仙”就是最佳人选。

  “伍半仙”掐指一测,很快择出了“吉日”,但要收费650元。这笔钱从何处支取呢?是两人AA制解决还是社区公款报销?马亚琼和吴玉兰为此纠结了一番。这时有人“点醒”了他们:这个钱又不是你们自己办私事,而是为公事,为什么不能公款报销呢?马、吴二人觉得“在理”。于是请“伍半仙”开具收据,以“修建办公室请人查找安全期”为由在社区资金中列支了费用。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今年泸州市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中,龙马潭区督查组发现了这张“奇葩”票据。一核查,马、吴二人的荒唐事儿很快“露馅”了。“作为党员干部,这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两个社区干部居然相信这种封建迷信,还把择‘吉日’的费用在社区自有资金中列支!”负责查处此问题的龙马潭区纪委干部余腾飞说。

  经过批评教育,马亚琼、吴玉兰很快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两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杨震森 曾永强)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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