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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贷款买车不还贷 名下“大奔”今被扣

2017年12月19日 16:0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贷款买车难还贷

  名下“大奔”今被扣

  本报讯(记者刘苏雅)贷款买车后停止还款,欠下银行近百万元,张某、朱某夫妇被判决偿还欠款。因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贷款购买的奔驰车被法院强制执行,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将涉案奔驰车拖走扣押。

  去年9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奥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亚奥支行)向朝阳法院起诉称,2013年2月27日,平安银行亚奥支行与张某、朱某签订《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贷款用于购买奔驰牌小型轿车的价款及相关费用,贷款本金35.88万元,并约定了贷款期限、年利率、还款方式、逾期处理等内容。

  从2015年2月起,张某、朱某开始拒不履行贷款本息,经银行多次催要仍不偿还。故平安银行亚奥支行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朱某偿还欠付的贷款。

  被告张某、朱某均未出庭应诉,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判令张某、朱某偿付贷款本金24.6万余元、利息2.3万余元及逾期利息,平安银行亚奥支行有权对涉案奔驰车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抵押登记顺序优先受偿。

  事实上,张某、朱某在平安银行还贷款购买了另一辆价值百万余元的奔驰越野车,同样未还完欠款。两辆车的欠付金额共计近百万元。

  判决生效后,平安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经查询,除张某名下登记有两辆奔驰车以外,法院没有发现两人名下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

  近日,平安银行再次向朝阳法院提供了执行线索,他们在小区走访时发现,涉案的奔驰越野车在被张某开往东北后,又出现在了北京,停放在丰台区某小区内。张某也向法院确认了这个情况,她表示,由于她与第三人有其他债务纠纷,这辆奔驰越野车已经被第三人开走并占有。

  由于奔驰车有随时被隐匿到京外地区的可能,平安银行向朝阳法院申请对车辆及时采取扣押措施,以保障其权益。今天上午10点,朝阳法院执行二庭张伟法官来到涉案奔驰车停放的小区,准备对车辆进行扣押。

  根据物业登记的房间号,张伟法官找到车辆使用人的住所,但敲开房门,该男子却不承认涉案车辆是由他使用。法官在返回楼下联系拖车时,该男子却又再次出现,称车辆已经被他人抵押给他,要求法官出示相关手续。

  该男子表示,奔驰车是由自己的朋友抵押给他的,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于是,法官对他进行了释法,男子虽然称车辆是抵押所得,但因为没有办理合法的抵押手续,他无法对抗银行的合法抵押权。最终,男子表示理解法官的执法工作,并将车钥匙交给了法官。

  上午11点,涉案车辆开往法院,案件执行完毕。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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