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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滴滴顺风车:上车前司机就知道你美不美了

2018年05月12日 11:23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 

  起底滴滴顺风车:上车前司机就知道你美不美了

  华龙网5月11日22时30分讯(记者 周晓雪 首席记者 佘振芳)“空姐乘滴滴遇害”一事引发全民关注,今(11)日下午,滴滴对外宣布,“5月12日零点起,顺风车业务停业整改一周”。同时随着舆论发酵,不断有人曝光,称在顺风车平台上乘客被贴上种种“标签”,甚至还有一些露骨评价。司机可以通过这些标签,知道你声音甜不甜、素颜美不美、是否一个人乘车……

滴滴发布声明,5月12日零点起,顺风车业务停业整改一周。网络截图
滴滴发布声明,5月12日零点起,顺风车业务停业整改一周。网络截图

  乘车风险:上车前司机就知道你“美不美”

  一位滴滴司机向记者演示了发起顺风车接单时的页面。

  接单前,这名司机可以看到乘客的性别、头像、“几零后”、所在行业等信息。不过这些信息都是依据乘客个人对于信息的完善情况而定。一个可以确定的信息是,司机可以清楚知道乘客有几个人。此外,这名滴滴顺风车司机还可以看到此前司机对乘客的评价。

  在司机对乘客的评价中,有些评价可能相当露骨。

  网友在社交网络晒出的一张“我的顺风车”截图中可以看到,在“声音很甜美”“颜值爆表”等标签评价下,还有一些露骨的留言评价,例如“安静的美少女”“美女下车时丝袜容易走光看得想入非非”“她有男朋友了”“聊得开心,喜欢旅游”等评价。

滴滴顺风车接单页面,可以看到用户年龄、职业、头像等信息。网络截图
滴滴顺风车接单页面,可以看到用户年龄、职业、头像等信息。网络截图

  除了评价,值得注意的是,顺风车入口页面还设置有“免单”功能,。如果两人聊得非常对脾气,车主大方就会地挥挥手:“哥心情好,不收钱!”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曾根据滴滴公布的大数据分析得出,男车主愿意给女乘客免单的比例达67%,是男乘客的2倍,此外,深夜(22:00-23:00)是一天中最容易发生免单的时间段。

  一名网约车业内人士表示,滴滴顺风车司机与乘客的“互评”功能,尽管初衷是强调社交,但对这些评价平台缺乏有效的管理,“平台应该加强对评论内容的审核与管理,过度偏离乘车过程本身以及露骨的评价,平台应该设置屏蔽功能,或者对司机做出提醒。”

  审核隐患:女司机用男性驾照也能过审 滴滴即日起整改

  在注册审核时,滴滴平台是否尽到严审责任呢?有媒体通过实测发现,滴滴顺风车平台的车主注册环节存在安全隐患,女性司机上传了男性司机的系列证件之后,平台依然能显示“实名认证成功”。

  该名记者体验了滴滴顺风车司机的注册流程。根据软件的提示,注册成为车主首先需要选择车型参数,包括车辆品牌、车型和颜色,之后需要提交行驶证和驾驶证的照片(行驶证和驾驶证可以非同一人)。当记者借用了他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照片上传之后,立刻出现了“认证中”的界面,并提示将在48小时内认证完成,结果通过短信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交照片时,并不需要本人手持证件进行拍照。该名记者的滴滴账号设置性别为女,而上传证件后识别出的性别为男,但提交证件过程中平台并未对身份不一致的问题进行提示。

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的滴滴顺风车评价。网络图片
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的滴滴顺风车评价。网络图片

  随后,车主的认证界面上立即出现了“实名认证成功”的字眼,所显示的证件号为借用来的男性驾驶证所有者的证件,而非记者本人。

  就在今日下午,滴滴今日对外宣布,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停业自查整改一周;其他平台业务对全量司机全面审查,用一切手段清理平台上可能的人车不符情况;运营及客服体系全面整改。

  法律空白:顺风车属“合乘车” 不受“网约车”相关规定约束

  另一个值得人关注的焦点是,顺风车并不属于人们通常所说的“网约车”,而被定义为“合乘车”,不受“网约车”相关规定约束。

网友“@寻香小巫”发布的一张顺风车评价页面。网络图片
网友“@寻香小巫”发布的一张顺风车评价页面。网络图片

  一名法律专家介绍,我们常说的“滴滴打车”(包括滴滴专车、滴滴快车、滴滴出租车)法律上叫做“网约车”,属于经营性服务,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开展网约车业务必须遵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受到交通管理部门监督。

  而“滴滴顺风车”则被定义为“合乘车”,又叫“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是一种基于用户自愿的共享行为,法律上与“网约车”不是一个概念,不受《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限制。

  那么对于“合乘车”就没有立法监管了吗?据业内人士称,目前在国家层面还未出台完整的管理措施,但在《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提及:“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将“合乘车”的立法权限和管理义务下放到了市一级人民政府。

  各城市人民政府又有何规定?记者查阅资料发现,鲜有地方政府为顺风车制定完整的一套管理办法,大多仅在网约车的相关规定中简单提及。比如郑州、深圳都出台了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征求意见稿,但相关规律的规定却迟迟未出台。征求意见稿中均提到:“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

  不过,据记者了解,重庆市、衡阳市制定了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暂行规定,比如重庆市明确规定“禁止利用合乘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衡阳市明确规定“禁止利用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但由于网约车平台审核不严等因素,在监管方面还存在一定难度。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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