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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雇凶杀人”案继续庭审 6人涉嫌犯故意杀人罪

2018年06月05日 18: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宁6月5日电(记者 林浩)6月5日,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继续公开开庭审理青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覃某某、奚某某、莫某某、杨某甲、杨某乙、凌某某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案。

  公诉机关对未能调取新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后,庭审进入辩论阶段,诉讼各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并就该案的争议焦点展开了多轮辩论。公诉机关及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六名被告人已经构成犯罪,六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称其无罪,请法庭作无罪判决。被告人向法庭作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亲属等到庭旁听庭审。

  据了解,2017年12月22日至23日,青秀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就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进行了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2018年5月3日至4日,该院继续开庭审理该案,就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量刑等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细致、全面地调查,公诉人就指控的事实出示相关的证据,控辩双方分别发表意见。因辩护人向法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法庭宣布延期审理。2018年6月5日,青秀区法院继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此前有媒体报道,该起“雇凶杀人”案被转包5次,价格从200万元一路缩水至10万元。最后的执行者因为不满价格过低,直接与暗杀目标联系,骗取酬金。(完)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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