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黑巡游车”明起最高罚5万元

2018年06月30日 04:01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新京报讯 (记者裴剑飞)从7月1日开始,《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施行后将进一步挤压非法客运生存空间,对“克隆出租车”“黑摩的”将直接没收车辆;对“黑巡游车”最高可处以5万元的罚款;同时,从事非法客运人员的违法信息纳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

  《规定》覆盖五种非法客运形式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新闻发言人梁建伟介绍,非法客运社会危害性巨大,既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也影响首都城市形象,有必要通过专项立法大幅挤压非法客运的生存空间,维护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及相关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在维护正规出租车的市场秩序和出租汽车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出台《规定》,既是要解决查处非法客运法律支撑不足的问题,更是要通过完善城市治理法规体系。”梁建伟表示,即将施行的《规定》明确了查处对象,覆盖非法客运的五种形式。包括假冒巡游出租车(俗称“克隆出租车”),无证从事巡游出租车业务(俗称“黑巡游车”),无证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业务(俗称“黑网约车”),无证从事班车、包车、旅游客运业务(俗称“黑大巴”)等。

  被扣车辆超3个检验期未领将报废

  记者了解到,《规定》提高了非法运营的违法成本,违法人员将面临时间成本、金钱成本、行为成本及失信成本等多方面的违法代价。根据相关规定,被查处扣押车辆,2个月内停车费将由政府承担,超过2个月停车费由车主自行承担。而对于超过期限没有来认领的车,过了3个检验期,就将进行报废。

  同时,《规定》还明确,对“黑巡游车”罚款额度从原先的5000元到2万元提高到1万元至5万元。

  “比如‘克隆出租车’,伪装性强,一些‘克隆车’甚至还连带使用假币、盗抢等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大,以往处理过程中只能暂扣车辆,司机在接受处罚后需要归还车辆。”市交通执法总队法制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像“黑摩的”普遍车况差,安全系数低,社会危害大,新的《规定》则设定了没收车辆的处罚措施,提高了违法成本,避免日后继续违法,防止出现违法人员“边交罚款、边干黑活”的情形。

  据他介绍,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从事“黑巡游车”“黑网约车”被执法部门处罚两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被处罚三次以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这对屡罚屡犯的“黑车”司机具有更大的警示作用。

  ■ 关注

  非法客运行为将记入信用信息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引入了“社会共治”,建立举报处理机制和违法行为记入信用信息制度。

  为提高发现非法客运的几率,市民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热线12328反映相关问题。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新闻发言人梁建伟表示,在《规定》生效后,交通执法总队将按照执法计划,以专项整治和日常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执法,此外还将引入技术手段进行处理。今后城管如发现“黑网约车”,也可移交给执法总队处理。

  此外,根据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法规规定执法部门应当将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记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为后续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法律支撑。

【编辑:陈海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