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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应“交警索贿改酒驾血样”:涉案人涉诈骗罪

2018年07月06日 07: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客户端石家庄7月6日电 (肖光明 李洋)针对“石家庄交警索贿改酒驾血样”一事,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6日早晨通报称,事件中的李某某、刘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正在依法调查处理中。

  2018年7月5日,一则曝光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交警“索贿撤销酒后罚单”的消息在网上传开,引起热议。

  针对此事件,石家庄警方发布通报称,2018年5月13日2时许,裕华交警大队民警在执行查处酒驾任务时,发现驾驶人高某涉嫌酒驾,而高某拒绝接受呼气酒精测试。现场执勤民警依法将其带至河北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集血样。

  驾驶人高某为逃避法律制裁,先后找到石家庄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司机班驾驶员李某某(劳务派遣人员)、裕华交警大队辅警刘某某(劳务派遣人员),李、刘二人谎称能为高某撤销醉驾处罚,向高某索要钱财。

  经河北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驾驶人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23.6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某某、刘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正在依法调查处理中。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表示,公安机关将秉公执法、严格办案。对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的人员,无论是民警还是辅警,都将依法严肃处理。(完)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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