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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对张炜、应勤进、王春东提起公诉

2018年08月17日 10: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8月17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近日,检察机关对吉林省辽源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炜涉嫌受贿罪一案,江西省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应勤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海南省林业厅原副巡视员王春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近日,吉林省辽源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炜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张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张炜,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炜在担任吉林市旅游局局长兼吉林松花湖风景区管理局局长、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管委会副主任兼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吉林省旅游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8月14日,江西省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应勤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应勤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应勤进,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应勤进利用其担任宜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或单位在工程发包、结算、企业经营、干部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工程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违规决策,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南省林业厅原副巡视员王春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日前已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春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春东,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2004年到2017年,被告人王春东利用担任海南省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中心副主任、主任、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局长以及海南省林业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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