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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通报三起涉黑村霸案“老大”获刑20年

2018年09月25日 1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新闻1+1》:聚焦扫黑除恶 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来源:央视新闻

  中新网沈阳9月25日电 (王景巍) “操纵选举”、“暴力抗法”、“强迫交易”、“霸占资源”……在部分农村,“村霸”如同“土皇帝”一般横行一方。辽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同时也对省内2.3万名村和社区书记、主任进行“过筛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5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三起涉黑“村霸”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对涉黑“村霸”案例进行通报。 王景巍 摄
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对涉黑“村霸”案例进行通报。 王景巍 摄

  崔荣胜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基本案情:自1987年以来,崔荣胜网罗有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先后有二十余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5年,崔荣胜低价取得山林地承包权后,肆意砍伐、毁林建房,私立收费标准勒索百姓钱财,在当地形成了较强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2009年,崔荣胜为控制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沈家村、火石岭村,成立“沈辉农业专业合作社”,指使组织成员以威胁、利诱的手段迫使村民入社,妄图架空基层政权组织。

  在2010年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威胁、利诱村民代表,干扰选举工作正常进行,使其指定的人员被选为村干部,导致村委会正常工作严重受阻。该组织共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行为100余起、违法行为80余起。

  判决结果:崔荣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20.1万元;其他2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期8人判处财产刑19人。

  典型意义:崔荣胜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强迫村民加入其成立的合作社,通过威胁、利诱手段使其指定人员当选村干部,低价获得山林地承包权,系当前农村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典型案件,属于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赵会英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基本案情:自1995年起,赵会英将段峰、赵荣生、赵国辉等人相继笼络到身边,通过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职工劳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2005年,赵会英当上辽阳市宏伟区曙光镇前进村村委会主任后,伙同赵德忠、王忠宽、金秀萍等人通过职务侵占、贪污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扩张势力,控制了当地基层组织政权,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创造条件。

  从1995年年末到案发,以赵会英为首的该组织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欺压当地群众,残害外来人员,垄断村民自治组织,干扰、破坏了辽阳前进、峨眉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该组织先后实施了故意伤害3起(致1人重伤、2人轻伤)、寻衅滋事3起、敲诈勒索1起、强迫劳动1起、非法占用农用地1起、职务侵占7起、贪污28起、违法行为20起。

  判决结果:赵会英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其他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三年不等,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期9人、判处财产刑9人。

  典型意义:赵会英当选村主任后,打压反抗者,排挤竞争者,成为当地“村霸”。期间,利用手中权力,侵占村集体资产和国家征地补偿款,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影响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该组织属于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王永国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基本案情:自1997年开始,王永国先后将王永光及张军、马奎龙荣长亮等人网罗到手下,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2003年,通过“染指”萌芦岛市钢屯镇钼矿,攫取了大量钱财,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垄断萌芦岛市连山区某建筑工地的砂石料供应,王永国指使手下殴打供应砂石料的人,后又持猎枪打伤他人。

  2003年6月,王永国以低价强行从他人手中购买某矿区股份,后又以退出为由索要高额退股费。该组织还在葫芦岛市龙港区、化工地区、钢屯矿区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以黑养商,以黑护商,先后实施各类犯罪活动8起。其中,故意伤害4起(致1人死亡、3人重伤)、聚众斗殴1起、寻衅滋事1起、强迫交易1起、敲诈勒索1起。

  判决结果:王永国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1万元;其他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八年六个月不等,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期11人、判处财产刑6人。

  典型意义:王永国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实现非法控制和攫取巨额利益,在建筑工程、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实施故意伤害等多起犯罪,由于其违法犯罪行为较为严重,多名群众合法利益遭受侵害后,甚至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该组织危害了葫芦岛市龙港区、化工地区、钢屯矿区群众的生活秩序,影响了钢屯镇钼矿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属于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在建筑工程、矿产资源行业实施违法犯罪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完)

【编辑:张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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