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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租房度日 诉小女儿索房产

2018年10月27日 02:3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 

  老人租房度日 诉小女儿索房产

  老伴儿去世不久,范大爷与小女儿同住却摩擦不断,最终范大爷只能在外租房生活。为了老有所居,范大爷和另两个女儿将独占老宅的小女儿诉至房山法院,要求对老宅依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老人与小女儿争房产

  范大爷现年72岁,是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某村村民,与老伴儿共生育三个女儿,全家在窦店镇某村有一处宅院,内建一座二层楼房和三间东房。2009年,范大爷的老伴儿去世,未留遗嘱。范大爷与小女儿一家居住在老宅院共同生活。但因为与小女儿一家矛盾不断,范大爷不堪忍受,便在外租房居住。

  范大爷认为自己年老体弱,身患多种疾病,小女儿范某不仅不尽赡养义务,还欲侵占全部房产,所以他与大女儿、二女儿一同将小女儿诉至法院,请求将老宅进行遗产分割。

  被告称房屋系自己所建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窦店法庭开庭审理此案,三个女儿均到庭应诉,范老汉因身体原因未能到庭,委托大女儿行使相应诉讼权利。

  庭上,三原告坚持认为诉争宅院内房屋系全家出资建房,大女儿与二女儿均有出资,具体建房事宜都是其父母联系张罗的。但被告小女儿则说,所有房屋均系其与丈夫赵某一家陆续建的,房子就应归其所有,其中不存在母亲遗产。

  小女儿丈夫赵某作为被告委托代理人也参加了庭审,他情绪激动,“当时盖房还是我岳母求我盖的,他们家自己都盖不起来,我岳母生前留有口头遗嘱,谁建的房子以后就归谁,现在又要当成遗产分割,没有道理,我岳父搬出去住,也不是我赶他的,是他自己觉得跟我们住一起生活不便。”

  庭审中,赵某出具了当初建房买材料、租建材的收据、发票、协议等诸多证据。

  小女儿不赡养老人引矛盾

  法官了解到,大女儿、二女儿其实并不想与小女儿争夺家产,只是希望父亲年纪大了有个住处,怎奈小女儿范某不但不尽赡养义务,还独占房屋。

  “我妹妹太不像话,父亲年事已高,但她对老人不尽孝道,当初我们对建房也有出资,我们要为父亲争取回自己的房子,让父亲老有所居、老有所养。”大女儿一脸无奈地说道。而小女儿的丈夫赵某情绪始终不稳定,拒绝接受任何调解方案。

  该案未当庭宣判。

  北京晨报记者 李傲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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