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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破冰” 圆明园平房被腾退

2018年12月07日 15:35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 

  法院“破冰” 圆明园平房被腾退

  本报讯(记者 高健 通讯员 刘子莹)昨天,京城遭遇严寒,圆明园内,海淀法院执行工作顺利“破冰”——圆明园遗址公园内翠柳东院13间平房及所属院落被腾退。

  本案中,由于被执行人某文化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未依据判决内容按时腾房,导致房屋不能正常管理、使用,影响了圆明园景区运营。

  在圆明园管理处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杨哲注意到该案具有一定特殊性:圆明园景区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属于全体公民的文化遗产,案件关系到历史文化保护,也与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而且,北京冬季天气干燥,近日更是风力强劲,涉案房屋为木质结构,院内杂草丛生,有很大的火灾隐患,腾退势在必行。但考虑到房屋地处圆明园景区内部,游客众多,并不适宜强制腾退。考虑以上因素,杨哲多次与被执行公司的负责人沟通,耐心劝说其自行积极腾退。

  昨天腾退时,该文化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先交钥匙,等联系好场地、车辆、人员后,再将屋内物品搬走,如果协商不妥,公司愿意放弃屋内所有物品。看着屋内的家具、茶具、书籍,大家都感到可惜。杨哲觉得,如果不完全腾退,极可能有反复的风险。在他的耐心沟通下,圆明园方面表示愿意先收下钥匙,并配合文化公司搬离。

  最终,在法官的督促引导下,双方积极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文化公司在现场把房屋钥匙交给园方,园方尽快清理院内、屋内的杂草和杂物,清除火灾隐患,此后文化公司再搬走屋内物品。文化公司还主动提出,可以将屋内图书捐给圆明园。

  经过钥匙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后,这一腾退房屋案件顺利执结。

【编辑: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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