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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不能“先污染后治理”

2018年12月12日 12:37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 

  自媒体不能“先污染后治理”

  晁星

  一段时间以来,以一些自媒体为代表的“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频繁。公安部果断“亮剑”,深入调查行业黑幕,目前已成功侦破相关犯罪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7名,关闭各类“网络大V”账号1100余个。

  对于混淆视听的“网络水军”,我们并不陌生。近些年,这一群体非但没有消失,反而在网络“大V”、知名博主的掩护“加持”下,愈发嚣张。警方通报显示,自媒体“制假售假”流程清晰,从把脉客户需求到定制文案内容,从组织传播平台到扩大传播效果,一条黑色产业链已然成熟。更恶劣的是,这些自媒体“网络水军”动辄搬出“舆论监督”“调查报道”一类说辞,干的却是造谣生事、颠倒黑白的勾当,甚至发展到拟个负面报道提纲就直接上门索要“封口费”的地步……这些害群之马败坏了媒体行业的名声,还将网络空间的传播生态搞得乌烟瘴气,让不少企业商家有苦说不出。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正当其时,大快人心。

  回头来看,自媒体之所以乱象丛生,其实带有某种必然性。一直以来,舆论在分析其病根儿时,常常指向把关人缺失、惩处力度不足等因素。这当然没错,但如果将目光前移,就会发现自媒体带有与生俱来的隐患。不同于机构媒体,自媒体基本上没有准入门槛。从业者不问素质几何、经验怎样,谁都能注册个账号。之后,各种信息、观点一点即发,广而告之简单轻松,如果阅读量可观,还能有所收益。草根性固然是自媒体的最大魅力,但也从根本上决定了乱象的难以避免。

  我们当然欢迎自媒体这条“鲇鱼”搅活传播版图的“一池春水”。但乱象频仍,警示现有发展模式亟待规范。应该看到,目前许多账号虽头顶“自媒体”之名,但在性质上、影响力上,与机构媒体并无差异。很多自媒体早已走过了私人抒怀、小打小闹的初始阶段,步入了组织化、商业化的发展之路。尤其是“农村自媒体工作室月入百万”“50人做981个公号”等消息频见报端,更让我们意识到,许多所谓的自媒体已然是“机构媒体”,倘若还在管理上区别对待,留给乱象的空子势必越来越大。

  众所周知,办一份报纸,成立一家电台、电视台,是有严格前置审核程序的,主管主办单位、专业人员、办公场所、注册资本等资质要求必不可少。报刊号、频道、频率更是稀缺资源,鼎盛时期全国报纸也不过2000来家。而反观自媒体谁想办就办,如何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源头不设防,难免鲜花野稗并生,即便后期“除草灭虫”,难以消弭已经产生的负面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整治自媒体乱象,恐怕需要把关口前移,实现全方位、全链条的覆盖。

  在自媒体管理上,世界上恐怕没有先例可循,更无成熟模式可照搬,只能靠我们自己边发展边完善。历经前期的摸索磨合,一些共识已经达成。眼下,各大平台已出台政策,祭出限制作者注册账号数量、加大内容审核力度等举措,这是进步,但步子还是不够大。我们常说,技术赋能决定了平台的起跑速度,但价值观决定了能跑多远。真正识大势、有雄心的公司,就应该未雨绸缪、主动作为。这不仅是配合管理,也是对自身发展负责。

【编辑: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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