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宣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69人领刑
中新社广州4月15日电 (索有为 全小晴)广东法院4月15日公开宣判四起涉黑涉恶案件,69人被判处刑罚,强占赌场、暴力插手民间借贷、持械群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涉黑涉恶犯罪受到严惩。
据统计,截至3月底,广东法院依法判处涉黑涉恶案件941件,惩处犯罪分子4485人,判处财产刑近3亿元人民币。
其中,佛山“赌霸”持枪抢占赌场,暴力插手民间借贷。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被告人李庆根刑满释放后,先后纠集他人在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凰岗村等地为非作恶,不定期在村祠堂、士多店等地开设赌局聚赌,获取非法利益。李庆根网罗了一批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以其为组织者和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多次暴力插手民间借贷纠纷,其通过限制人身自由、恐吓、威胁等手段替他人催收债款,从中获得高额报酬。
为方便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还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制式12号猎枪一支,大砍刀等管制刀具一大批。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李庆根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同日,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宣判两起涉恶犯罪案件,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梁光耀等27人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以寻衅滋事罪、串通投标罪判处邝立奇等9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