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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企业应合法合规经营 不能再走拿钱开道老路

2019年04月23日 10:06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第七届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高端论坛暨《2018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发布会举行,专家指出——

  企业应合法合规经营,不能再走拿钱开道老路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杨波)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法学院、中国刑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的第七届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高端论坛4月20日在京举行。来自企业界、理论界、律师界,以及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近百名嘉宾齐聚一堂,为防范企业家刑事风险、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预防企业家腐败犯罪探寻良方。

  作为每届论坛的重头戏之一——中国企业家刑事犯罪年度报告的发布,越来越受到学界和社会层面的关注。与往届相比,本届论坛所发布的《2018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和《企业家腐败犯罪报告》,分量厚重,不仅展现了过去一年间中国企业家犯罪的各类情况,而且还披露了2014年至2018年五年相关数据,为推动企业在刑事方面的合规提供了更加清晰的路径指引和行动方案。

  “5年间,企业家腐败犯罪占企业家犯罪总数的40.55%,国有企业家腐败犯罪占国有企业家犯罪总数的88.36%。国有企业家犯罪主要是腐败问题。民营企业家腐败犯罪也不少,占到民营企业家犯罪总数的31.88%。”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张远煌教授在对《企业家腐败犯罪报告》进行说明时阐述。

  记者翻看相关数据发现,2014年至2018年间,民营企业家腐败犯罪人数和次数都超过国有企业。从涉案人数增加情况看,国有企业家涉案人数近两年趋于平缓,民营企业家涉腐人数增加较多。

  “企业家腐败,尤其是民营企业家腐败犯罪不容忽视。”论坛嘉宾、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袁其国指出,一般来讲,行贿和受贿是对合关系,从报告提供的案例和数据来看,二者是相互交织、互为因果的,企业家犯罪特别是企业家腐败犯罪与公职人员犯罪之间的关系同样不容忽视。作为研究机构,不能把研究的重心都放在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上,还要放在企业家这一块。

  “企业和企业家一旦踏入法律领域,就是平等的普通的法律主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们的宪法原则,所以要避免法律风险,关键是要守法经营。”针对报告披露的企业家腐败犯罪情况,论坛嘉宾、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深度实施,各个领域,包括企业治理方面,法治原则都得到全面加强,行贿案件查办的数量大幅上升。在这样的现实形势下,企业更需要切实增强守法经营意识,不能再走无所顾忌、不知敬畏、野蛮生长、拿钱开道的老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非公经济、非公企业的发展经营受到党中央的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对民营经济、非公企业进行保护。而本届论坛的一大主题就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的刑事保护。在围绕这一主题展开“头脑风暴”过程中,多位嘉宾表示,对民营经济和非公企业最有力的保护就是法律的保护,并从平等、公正司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探索民营企业腐败治理路径等层面建言献策。

  杨波

【编辑: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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