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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问责218名厅级干部

2019年04月23日 10:2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生态环境部:问责218名厅级干部

  昨天,生态环境部公开了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8省区移交案件问责情况。数据显示,8省区共问责1035人,其中,厅级干部218人(正厅级干部57人),处级干部571人(正处级干部320人)。

  第四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8月至9月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8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89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地方进一步核实情况,依纪依法实施问责。

  从问责情形看,被问责人员中,诫勉296人,党纪政务处分773人(次),移送司法2人,其他处理10人。

  被问责的厅级干部中,诫勉72人,党纪政务处分155人(次),其他处理1人。

  从问责人员分布看,8省区被问责人员中,地方党委61人,地方政府208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684人,国有企业31人,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人员51人。在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中,国土103人,环保99人,住建78人,水利68人,海洋67人,工信56人,林业50人,发改43人,城管27人,农业17人,质检11人,交通7人,旅游、卫计委等其他部门58人。

  从上述移交问题分析,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推进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占比约44%;涉及违规决策、违法审批等乱作为问题占比约38%;涉及推诿扯皮、导致失职失责的问题占比约15%,其他有关问题占比约3%。通报认为,被问责人员基本涵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相关方面,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

  案例

  三亚市政府多次干预执法

  昨天,生态环境部还通报了7起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问责情况。

  在海南省,中央环保督察发现,位于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海岸带200米范围内的三亚小洲岛产权式度假酒店项目属于突破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但是,自2012年以来,三亚市政府多次干预市综合执法局对该项目的执法活动,要求相关部门为违法建筑完善手续。海南省海洋部门及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对自然保护区法定区域没有实施有效保护,未及时制止和查处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建设行为。

  海南省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共问责了19名干部。其中,给予三亚市住建局局长黎觉行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三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黄海雄(时任三亚市规划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三亚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王宏宁(时任三亚市执法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三亚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利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给予原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章华忠(与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整改不力问题合并处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高富宅(时任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给予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傅捷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此外,海南省还对负有责任的4名厅级干部、7名处级干部和1名科级干部分别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处理。

  本组文/本报记者 董鑫

【编辑: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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