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南“伤妻”案改判无罪:曹红彬将请求警方查找真凶

2019年05月23日 16:25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2002年其妻睡觉时遇袭,曹红彬最终因故意伤害罪获刑15年,坚持申诉;法院的无罪判决认为案件有多处疑点。今日(5月23日),此案有新进展。目前,曹红彬的无罪判决已生效,他告诉新京报记者,将向鄢陵县公安机关请求立案,查找此案的真凶,“这是我和妻子的共同心愿”。此外,他还会向此前终审裁定的许昌中院国家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

本报报道版面。

禹州中院于5月10日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受访者供图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02年4月20日凌晨2点,河南男子曹红彬的妻子在自己门店睡觉时遭袭,曹红彬后被指控和另一女性有私情而袭击了她。曹红彬最初被指控故意杀人,后罪名变更为故意伤害。2006年7月18日,案子经过多次重审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曹红彬因故意伤害罪获刑15年。曹红彬一直坚持申诉。

  5月13日,河南禹州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改判曹红彬无罪,除了被告人曹红彬的作案时间问题,他的有罪供述与现场勘验也存在4点不一致。改判曹红彬无罪。

  记者从曹红彬的辩护人毛立新处获得的一份禹州中院刑事判决书显示,“曹红彬一直供述,他从税务所出来后,曾看到一位骑摩托车到男子慌慌张张往西跑了,但未引起公安机关重视,也未核实真假。”法院认为,曹红彬的有罪供述与现场勘验不一样。

  “5月13日接到禹州中院关于我的无罪判决的时候,我就跟公安机关讲,要重新立案侦查,查找真凶,不管多久,这是我的强烈要求”曹红彬对新京报记者表示。

  此外,根据禹州中院5月10日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此案的判决生效日期为10天后,此期间若不服判决,可提出上诉。

  事件导致曹红彬的妻子遭袭后留下终身残疾。“这是我和妻子的共同心愿”,曹红彬对新京报记者称,目前妻子身体状况“可以”,能够自理,“现在她人在河北,跟我大儿子住在一起,她也对案子表达了自己的关心,她也是希望公安机关找到真凶。”

  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

【编辑:张楷欣】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