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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结婚证”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2019年08月20日 09:5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电子结婚证”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民政部表示其不能代替实体结婚证 只有纪念意义

  近期,福建、江西、浙江、江苏、重庆等地可以领取“电子结婚证”,甚至有自媒体称“电子结婚证”可用于购房贷款办理、房产过户、继承遗产、财产公证、子女入学等,而且可以随用随领,不怕忘、不会丢,并且发出“再见了,一纸婚书”的感慨。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表示,这些“电子结婚证”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并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也不能代替以往的实体结婚证。报道所说的以后可能会领不到实体结婚证的说法实属无根据的猜测。结婚还得去婚姻登记机关。

  今年7月18日,由民政部起草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结婚证》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离婚证》标准已经正式发布,下一步,民政部将按要求推动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在国家政府服务平台的应用。详见A5版

【编辑:谷梦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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