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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警试行非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教育惩戒模式

2019年09月03日 18:1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济南交警试行非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教育惩戒模式

  新华社济南9月3日电(记者王志)“违反济南市行人道路安全管理规定,在经十路路口逆行,希望大家以我为戒!”3日,济南市民小吕因骑共享单车逆行被交警拦下,他选择发微信朋友圈集20个赞的方式免于处罚。“相比于被开罚单,这种教育方式更有警示作用。”小吕说。

  一直以来,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逆向行驶、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是交通管理的难点。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济南市历下区交警部门试行非机动车、行人轻微交通违法“5选1”教育惩戒管理模式,即违法者可自由选择受领罚单、志愿者执勤体验、手抄交规、观看交通事故警示片、发朋友圈集赞等5种方式中的一种,以教育代替处罚。

  济南交警试行的“5选1”教育惩戒管理模式具体情形包括:接受由执勤民警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即受领罚单;在现场以志愿者的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5分钟,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现场手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十不准”法规条文,写出个人认识和体会,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现场观看非机动车、行人交通事故警示教育视频,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按照交管部门提供的提纲,编写微信,并转发个人的朋友圈,集赞20个以上,同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除发微信朋友圈集赞外,记者看到,被交警查处的逆行、闯红灯等多名违法者,自主选择了以志愿者身份现场执勤体验、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等教育惩戒方式。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下大队大队长任家伟说,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使用交通安全教育,不一味采用处罚的方式,有利于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点滴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发挥示范警示作用,向社会传递“正能量”。

【编辑:丁宝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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