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学界探讨伊斯兰教中国化:爱国爱教 生生不息

2019年09月11日 22: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天津9月11日电 (李雪峰)“中国穆斯林爱国思想和实践研讨会”11日在天津结束了为期两天的议程,多位学者就“伊斯兰教中国化”展开论述时表示,中国伊斯兰教将始终坚持中国化方向,坚定地走这条扎根本土、生生不息的必由之路。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米寿江从历史和现实维度阐述了伊斯兰教中国化的适应过程。他认为,伊斯兰教之所以能在中国绵延千年并不断发展,是因其能够不断与中国社会相适应。这种“相适应”始终是动态的,它不是完成时,而是进行时。

  米寿江谈到,历史上的伊斯兰教中国化,更多指伊斯兰教教义教规与中国主流文化即儒家文化的互动会通。从这个角度讲,伊斯兰教的中国化已经完成;今天讲伊斯兰教中国化,主要指伊斯兰教在保持信仰原则的前提下,与当代社会政治、文化、价值观相适应,其中既有历史传承,更有与现代社会发展趋势相适应的新内容。

  他认为,从现实角度讲,伊斯兰教中国化问题尚在进行中,是一项系统工程。

  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原副院长高占福提出,伊斯兰教适应中国社会的过程,属于主动适应。伊斯兰教的中国化可以理解为伊斯兰教向中国社会传播时,以保持其根本信仰、礼仪制度与价值伦理为前提,采取符合中国实际的文化习惯来表述其宗教思想的过程。

  他提到,伊斯兰教中国化,绝不是完全放弃其基本信仰,而是在伊斯兰教基本原则框架内,为适应中国社会的需要作出一定调整,使之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以“礼法退却”为标志的现代转型,而在世界范围内,伊斯兰教法也面临着如何适应现代政治制度、现代法律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伊斯兰教研究室主任李林提出,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应放到现代转型、建立法治社会这个大背景下予以审视。

  他谈到,对于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需加深理解,不是拿中国来“化”掉宗教,更不是用宗教“化”掉中国。他表示,应“以法治化保中国化,以法治化促中国化”。

  大理大学民族文化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马良成认为,本土化与民族化并非改变伊斯兰教内核的基本要求,而是为其添附某个地区和某个民族的文化元素。

  他表示,伊斯兰教的本土化和民族化是一个漫长而循序渐进的过程。为实现这一过程,客观上需要自我调和、自我完善,以便更好地在中国存续与发展。

  自唐宋传入中国,中国穆斯林始终将热爱家园、忠于国家与热爱宗教、忠于信仰同等对待,并以极大热情了解和学习中国文化,努力适应并不断融入中国社会。上海外国语大学中东研究所教授丁俊谈到,“爱国爱教”是伊斯兰教的基本价值理念之一,也是伊斯兰教中道思想的重要内涵。中国伊斯兰教“爱国爱教”的思想是伊斯兰教“和平顺从”理念在中国穆斯林身上的具体体现,是符合《古兰经》基本精神与核心要义的重要价值理念。他认为,正因为如此,伊斯兰教才得以在中华大地牢牢扎根且绵延发展,中国穆斯林也才能够生生不息。

  两天来,与会学者还围绕“中国穆斯林爱国思想与传统”“中国穆斯林爱国人物与事迹”“伊儒会通”“王静斋爱国思想与实践”等题目展开研讨。(完)

【编辑:姜贞宇】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