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保洁工点燃一堆树叶引燃厂房 构成失火罪被判三年

保洁工点燃一堆树叶引燃厂房 构成失火罪被判三年

2019年11月12日 15:46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点燃一堆树叶换来三年徒刑

  本报讯(记者 李兵)本想图方便直接焚烧了垃圾池内的树叶,不成想竟将厂房引燃,给单位造成巨大损失。11月11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一起该院近日审结并生效的案件,一名保洁工只因一时糊涂,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今年3月13日,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某单位做保洁工作的市民冯某上班后,看到自己负责区域的垃圾池里的树叶已经堆不下,为图方便,其直接用打火机点燃了树叶焚烧,以便清理垃圾。树叶焚烧10分钟后,冯某用水将火泼灭,看到没有明火只是在冒烟,冯某便离开了现场到别处忙活了。

  让冯某没想到的是,曾被点燃的垃圾很快出现复燃,幸亏冯某的同事发现,大家及时将垃圾池内的明火扑灭。但到了当天23时许,未燃尽的垃圾再次出现复燃,并很快将紧挨着垃圾池的厂房引燃。一场大火过后,某商行存放在该厂房内的颜料、纸张等物品全部被烧毁。经相关部门鉴定,此次火灾造成损失约300余万元。冯某被公安机关控制后,才知道因为自己的一时糊涂酿成了大祸。

  桥西区法院近日经审理认为,冯某以焚烧的方式清理垃圾,后未采取有效防火安全措施致使火势复燃,引发火灾,使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冯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受损失的某商行已与冯某达成赔偿协议,对冯某表示了谅解,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

  最终,法院以失火罪依法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三年。

【编辑:田博群】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