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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德仲寺文物盗窃案告破 追回12尊被盗佛像

西藏德仲寺文物盗窃案告破 追回12尊被盗佛像

2019年12月19日 21:3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拉萨12月19日电 (赵朗)记者19日从西藏拉萨警方获悉,“1·15”德仲寺文物盗窃案告破,包括中国国家二级、三级文物在内的12尊佛像全部无损被送归原寺庙。

  今年1月15日,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公安局接德仲寺派出所警情称,该寺发生一起文物盗窃案,被盗文物数量较大。

12月19日,记者从西藏拉萨警方获悉,“1·15”德仲寺文物盗窃案告破,包括中国国家二级、三级文物在内的12尊佛像全部无损被送归原寺庙。(12月17日摄) 墨竹工卡县公安局供图

12月19日,记者从西藏拉萨警方获悉,“1·15”德仲寺文物盗窃案告破,包括中国国家二级、三级文物在内的12尊佛像全部无损被送归原寺庙。(12月17日摄) 墨竹工卡县公安局供图

  为尽快侦破案件,墨竹工卡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案件侦破,立即前往德仲寺,对案发现场开展调查取证。专案组通过大量取证,迅速锁定了案发前,嫌疑人在德仲寺主殿外活动轨迹以及遗留的物证等重要线索。

  在拉萨市公安局等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分析判断,墨竹工卡县公安局最终锁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案发6天后,在湖北省成功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追回全部被盗文物。

  墨竹工卡县公安局副局长赤列索朗介绍,经西藏自治区文物鉴定中心鉴定,12尊佛像中,中国国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2件、一般文物8件、当代非文物1件,已全部无损送归原寺。

  今年3月18日,墨竹工卡县公安局依法向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柯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人民币,下同),被告人明某有期徒刑七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七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赤列索朗表示,将进一步提高寺庙僧尼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文物看管,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完)

【编辑:李霈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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