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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内各类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

湖北省内各类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

2020年02月20日 17:41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2月20日电 据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日前发布通告称,湖北省内各类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延期开学。

图为市民在鄂州鄂城区一家蔬菜生鲜超市选购物品。 石小杰 摄
资料图:市民在鄂州鄂城区一家蔬菜生鲜超市选购物品。 石小杰 摄

  通告指出,省内各类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决防止聚集性感染。

  通告称,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通告要求,广大居民(包括在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通告明确,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告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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