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福建上杭法院快审快结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

福建上杭法院快审快结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

2020年03月16日 15:2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福建上杭3月16日电 (陈立烽 蓝华秀 罗小丽)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16日披露,该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如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该案从受理到审结仅用时5天。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7日,被告人陈某如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急需购买口罩的心理,使用事先从网上购买的未实名认证微信号(微信昵称:A广州医药公司)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发布虚假代购口罩信息实施诈骗。

  2月8日至10日,陈某如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共骗得廖某连等4名被害人8690元,收款后以正在补货、提供虚假发货快递单号拖延时间,后将被害人微信拉黑,将诈骗所得主要用于生活消费和偿还个人债务。

  2月11日晚,廖某连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如的家属代其退赔被害人损失。陈某如曾于2015年2月13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疫情用品的名义,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869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有诈骗前科,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其家属代为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上杭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编辑:黄钰涵】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