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安徽出台十八条措施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

安徽出台十八条措施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

2020年03月16日 20:58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抗击新冠肺炎)安徽出台十八条措施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

  中新网合肥3月16日电(记者 吴兰)记者16日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省为应对疫情影响,提出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等六个方面十八条措施,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扶持力度。

  经安徽省政府同意,3月14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税务局、安徽银保监局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扶持力度。

  在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有序复工复产方面,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并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费补贴、创业补贴等政策;促进快递等行业尽快复工复产和从业人员返工返岗,妥善解决快递服务进社区问题。

  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面,减免和缓缴社保费用,按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单位缴费部分;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可在年内自主选择缴费时间等。

  此外,多渠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支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以及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灵活采取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长贷款期限等措施,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在方便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方面,推行线上线下并行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递办”“预约办”;有序开放线下服务窗口,对涉及疫情防护的审批服务事项开辟绿色服务通道。

  与此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自我纠错和履行社会责任有突出表现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撤销行政处罚公示,对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此外,《若干措施》还对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续展、年报及道路运输车辆年审等有关到期事项作了规定。

【编辑:刘欢】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