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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方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机制

山东检方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机制

2020年05月26日 18:11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山东检方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机制
    5月26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相关措施及成效,并发布典型案事例。 黄莹 摄

  中新网济南5月26日电 (记者 梁犇)山东检察机关正在探索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实施分级干预机制。各级检察机关通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司法训诫、责令管教、专门教育、收容教养等分类处置措施,实现个性化教育矫治。目前,济南、烟台等地对此作了有益探索,待成熟后将全面推开。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相关措施及成效,并发布典型案事例。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直受到社会高度关注,未成年人犯罪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商振华表示,对涉罪未成年人,检方一直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通过依法惩戒和教育矫治相结合,妥善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商振华称,检方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区分情形准确处置。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依法惩治,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警示功能;对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依法从宽,确保宽缓到位,积极适用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并做好跟踪帮教工作,促进其认罪悔罪。

5月26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相关措施及成效,并发布典型案事例。 黄莹 摄
5月26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相关措施及成效,并发布典型案事例。 黄莹 摄

  据介绍,山东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动专门学校建设,该省检察院也开展了全省罪错未成年人情况摸底,下一步将配合主管部门就招生对象、入校程序、管理制度等方面建立衔接机制,适时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杀害、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该省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嫌疑人2739人,起诉4385人,其中2019年全年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5.96%和12.36%。

  “性侵害犯罪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比最大,且上升明显,是近年来检察机关打击的重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鲍峰介绍说,2020年该院挂牌督办一批典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化跟踪督导,有效遏制犯罪。临沂市刘某以招募童星为由通过QQ聊天骗取女学生裸照,并威胁与其发生性关系以及引诱卖淫。临沂市河东区检察机关积极引导侦查,后刘某以强奸罪、引诱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

  鲍峰称,山东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将依法从宽和有效惩戒相结合。对于未成年人轻微犯罪的,尽量从宽、精准帮教,确保宽缓有度,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对于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依法惩戒到位,以保持必要的警示作用。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山东检察机关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36人,起诉1841人,不捕814人,不诉364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779人。(完)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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