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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犯夜盗百万金器,栽在一杯水上

惯犯夜盗百万金器,栽在一杯水上

2020年06月07日 04:22 来源:长沙晚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惯犯夜盗百万金器,栽在一杯水上
  开福区检察院公诉的一起盗窃金店案宣判,被告人获刑12年

  长沙晚报6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周玮师 王青枚)多年惯偷夜潜金店,盗窃价值百万元金器,自以为反侦查措施严密,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却因一杯水暴露身份,48小时内就被抓获。

  日前,开福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明依法提起公诉。5日上午,经开福区法院一审判决,罗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事情要从2019年11月23日说起。因盗窃屡进监狱的罗某明,出狱后在长沙市居住生活。这天下午,罗某明经过某金店门口,便萌生出“搞点东西来卖钱”的想法。次日凌晨,他来到这家金店门口。

  罗某明在现场发现有一道被锁住的铁门可以通往金店后门,经过现场观察后,他通过一扇能推开的窗户,爬进一间厨房,通过厨房后门进入铁门内,来到金店后门旁边的巷子里,进入金店厨房。

  金店厨房和店内隔着一道上锁的铁皮门,门旁边有一个饮水机和一个老式保险柜,罗某明用起子撬了几下保险柜,但没有撬开,经过一番折腾,他突然觉得口渴,便取出厨房里的一次性纸杯喝了一杯水,顺手将纸杯留在了饮水机上。

  罗某明用工具撬开金店后门,剪断监控报警电线后,在金店内大肆行窃。罗某明还从金店厨房取来一块毛巾,在接触门把手、柜台时垫在手套下方,进一步保证作案现场不留痕迹。

  搜刮完毕后,罗某明从原路离开金店。走到半路,罗某明突然想起自己用过的纸杯还未销毁,便将赃物藏在路边绿化带里,匆忙返回金店。但等他抵达金店后门时,天已经亮了,为防被人发现,他只好返回绿化带,带着赃物迅速逃离现场。

  2019年11月24日清晨,金店老板陈某发现金店被窃后,立刻报警,并清点损失。经过核对,被盗金器饰品总共价值超过105万元。

  在破案过程中,侦查机关发现,该案犯全程蒙面,致使摄像头无法捕捉其面部特征;作案手法老练,现场未留下指纹,除攀爬至金店后门留下的痕迹外,该案犯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就在查案陷入僵局之时,饮水机上的纸杯引起了侦查机关的注意。

  通过纸杯上的DNA比对,侦查机关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罗某明(男,41岁,有盗窃前科),并于11月26日凌晨来到罗某明的藏匿地点,破门将其抓获,但在其藏匿地点并未发现被盗赃物。侦查机关通过进一步侦查,在望城区某出租屋内查获全部被盗金器。面对铁证,罗某明对自己的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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