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绥芬河进境原木检疫监管场地投用:严防境外林木疫情传入

绥芬河进境原木检疫监管场地投用:严防境外林木疫情传入

2020年06月15日 20:58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绥芬河进境原木检疫监管场地投用:严防境外林木疫情传入
    绥芬河进境原木检疫监管场地 吕永超 摄

  中新网绥芬河6月15日电 (吕永超 记者 王琳)15日,在绥芬河边境经济合作区森联国际原木熏蒸区,4名海关工作人员佩戴防毒面具、身穿防护服,开始对进口原木进行熏蒸作业,标志着绥芬河市进境原木检疫监管场地投入使用。

  根据中国国家相关文件要求,进口带树皮原木在境外未经过检疫处理,须在入境口岸辖区区域内设立的“木材加工区”或“木材检验检疫区”,进行初加工、深加工或除害处理合格后才能运往中国境内。

海关工作人员现场作业 吕永超 摄
海关工作人员现场作业 吕永超 摄

  为进一步规范绥芬河口岸进境原木检疫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的防疫管理体系,防止境外林木疫情传入扩散,按照哈尔滨海关关于全面清理口岸现有进境原木加工、存放场地,规范设置“进境原木检疫加工区”和“进境原木无害处理区”的要求,绥芬河市在森联国际进口原木初加工区内,建设占地60多公顷的进境原木检疫监管场地。

  绥芬河进境原木检疫监管场地投入使用后,进口原木可以在绥芬河市内进行熏蒸除害作业,有利于绥芬河市进境原木熏蒸除害处理能力提升,推进绥芬河口岸原木进口增长。(完)

【编辑:刘欢】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