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男子社交网络发偷拍照犯寻衅滋事罪 获刑一年八个月

男子社交网络发偷拍照犯寻衅滋事罪 获刑一年八个月

2020年09月04日 09:21 来源:广州日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广州一男子社交网络发偷拍照犯寻衅滋事罪 获刑一年八个月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云法宣)备受关注的“男生偷拍并羞辱女高中同学”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获悉,这起恶性事件有了判决结果。被告人高某鑫因犯寻衅滋事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白云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至4月期间,高某鑫未经被害人邓某、何某、周某、郭某等人同意,在偷拍的生活照、不雅照上配发羞辱、淫秽文字20余次,并通过社交平台公开发布,造成千余人关注、数百人点赞及转发的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高某鑫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编辑:陈海峰】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