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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增至十家 需实名携社保卡

京津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增至十家 需实名携社保卡

2020年10月11日 03:35 来源:北京青年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本市六家定点医疗机构昨日开通京津冀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直接结算

  京津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增至十家

  本报讯(记者 解丽)昨日,北京市医保局公布第二批开通京津冀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直接结算业务试点的六家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这意味着,本市可实现异地就医门(急)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已达到10家。

  市医保局表示,按照《关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经市、区两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通过信息系统业务验收,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总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航天中心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六家定点医疗机构已符合开通相关业务的标准,确定将此六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京津冀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直接结算试点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开通日期为2020年10月10日。

  首批开通的医疗机构包括: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零七医院、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等的支付范围执行就医地规定;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对于北京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预先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四类参保人员均可申请办理备案。前三类人员可通过单位(无单位的通过社保所)到所属辖区经办机构办理直接结算备案;转外就医参保人员需由本人或被委托人到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直接结算备案。

  对于津冀参保人员在北京门诊直接结算就医,需按照参保地相关规定在参保地预先办理或不用办理门诊直接结算备案手续。就医挂号、结算时,需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实名就医。

【编辑: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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