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2020年“河北省安全用药月”启动 促进公众增强主动防护意识

2020年“河北省安全用药月”启动 促进公众增强主动防护意识

2020年11月09日 21:5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2020年“河北省安全用药月”启动促进公众增强主动防护意识
    图为2020年“河北省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现场。河北省药监局供图

  中新网石家庄11月9日电(李晓伟 宋红霞)以“安全用药 战疫同行”为主题的2020年“河北省安全用药月”活动9日在石家庄启动。活动将广泛宣传普及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升公众药品科学素养,推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并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全球大流行阶段,特别是在多种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的秋冬季,促进公众增强主动防护意识。

  此次活动由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启动仪式上,通过播放短视频、诗朗诵、小品表演等多种形式,重现药监部门在抗疫斗争中的感人故事,并现场采访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代表。

  启动仪式上,河北省药监局局长许彦增指出,在这场同严重疫情的殊死较量中,河北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医疗器械企业闻令而动、向疫而行,主动担当、日夜奋战,扩产能、保供应,强监管、保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伟大战争做出了重要贡献。

  许彦增强调,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全球大流行阶段,特别是在多种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的秋冬季,严重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举办“安全用药月”活动,对深入宣传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理念和知识,促进社会公众增强主动防护意识,提升防病治病能力,维护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许彦增指出,药品研发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坚决扛起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格落实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放心。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坚决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把药品安全网织得更密更牢,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许彦增还呼吁社会公众要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坚持科学防疫、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希望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引导行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完)

【编辑:王诗尧】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