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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诈骗犯罪多发高发 广西法院加大惩治力度

广西诈骗犯罪多发高发 广西法院加大惩治力度

2020年11月30日 17:01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广西诈骗犯罪多发高发广西法院加大惩治力度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林艺 摄

  中新网南宁11月30日电 (记者 林浩)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罗建勇30日表示,面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发的严峻形势,广西法院加大力度,予以严惩。

  广西法院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当天在南宁举行,罗建勇介绍,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的诈骗犯罪仍然多发高发,上述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涉及人数众多、危害性大,犯罪手法欺骗性强,花样不断翻新,给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带来严重威胁。

  今年1至10月份,广西法院依法审结了“龙爱量子”特大网络传销案、“环联”外汇炒卖平台集资诈骗案、“老来乐商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移民经济”资本运作传销案等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127件243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98人,重刑率40.33%,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涉及集资参与人29961人,涉案金额26.03亿元。

  罗建勇分析指出,从审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情况看,该类犯罪呈现以下特征,一是名目多样化,欺骗性强,诸如“民间借贷”“过桥贷”“富民就业工程”“商铺返租金”“委托投资”“消费返积分”“资本运作”“民族资产解冻”“生态农业”等。二是利用公司作“幌子”或者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使社会公众放松警惕。

  与此同时,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手段实施犯罪趋势明显,他们通过互联网设立网站、通过微信、微博等进行虚假宣传,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直接设立P2P投资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犯罪分子还借助便捷高效的现代通信、金融工具,编造所谓民族大业、精准扶贫、“一带一路”、军民融合、慈善帮扶等各种“民族资产解冻”类虚假项目,以小投入就能获得大回报为诱饵,通过微信等通信工具层层发展下线,裂变式传播。

  罗建勇介绍,上述案件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巨大,损失难以追回。如“广西同城人人贷”在三年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亿多元,涉及4341人。柳州“正菱集团”六年间向679人或单位非法吸收存款11亿多元。“国玺公司”等关联企业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吸收资金6亿多元。广西过去三年的非法集资案件中,完全追回损失的案件仅占0.83%,部分追回损失的占58.68%,无法追回损失的占35.54%,。

  罗建勇表示,针对上述犯罪特征和手段,广西法院将严格执行刑事政策,“稳、准、狠”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他同时提醒,普通群众要加强和提高甄别、识别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特别要警惕非法集资犯罪一般表现为承诺高息返利的借贷、入股、投资等项目。

  广西高院宣传处副处长卢光艳在会上也表示,仍有群众法治意识不强,明知是投资陷阱,仍幻想“一夜暴富”,抱着侥幸心理冒险参与,导致上当受骗。接下来,广西法院在加大打击和监督力度的同时,还将加强防范犯罪宣传工作,提高他们识别该类犯罪行为手法的能力。(完)

【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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