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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区抱走3岁小孩 男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闹市区抱走3岁小孩 男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2021年10月11日 12:30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闹市区抱走3岁小孩男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图为检察官审查情况。 古田县人民检察院 供图

  中新网宁德10月11日电 (郭锦峰)闹市区见小孩独自跟随家人身后,男子趁机抱走小孩,后被家人发现并抢回。福建宁德市古田县人民检察院11日披露,郑某某因犯拐骗儿童罪(未遂)被古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介绍,2021年3月12日19时,郑某某酒后独自在古田县城西街道万星广场逗留,看到一名3周岁的小男孩独自跟随在家人后面时,趁机抱起小男孩往相反方向逃离五米远。

  因小男孩大声哭闹后,被家人发现并抢回。被害人家属报警,郑某某被当场抓获。

  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郑某某到案后辩解,其只是因为小男孩可爱想抱小男孩到附近超市购买零食。

  经调查取证,郑某某无精神病,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有多次犯罪前科,案发前不久刚刑满释放出狱;出狱后无所事事经常在家中饮酒,案发当日数次饮酒致醉酒状态。

  经审查,古田县人民检察院以拐骗儿童罪(未遂)对郑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儿童被拐骗的情形多发于公园、商场、超市、大型游乐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家长和监护人应该增强防范意识,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应拉紧孩子的手。如果发生儿童被盗抢等情况,应大声呼救寻求周边人帮助,并第一时间报警。(完)

【编辑: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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