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江西南昌:孙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江西南昌:孙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2021年11月13日 11:50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视频:江西南昌醉驾女司机一审宣判:拘役两个月罚金1万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3日电 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1年11月13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6日18时至20时许,孙某与同事在南昌市东湖区后墙路聚餐,席间孙某饮用约半瓶红酒,聚餐结束后,孙某与同事步行至某KTV唱歌。22时许,孙某驾驶私家车从酒店驶出,行驶至胜利路与民德路交叉口被执勤交警查获。执勤交警对孙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期间,经过60余次呼气、历时近18分钟才完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7mg/100ml。随后交警将孙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样。经鉴定,孙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02.68mg/100ml。2021年11月7日,孙某归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21年11月8日,孙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在公共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02.68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孙某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孙某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并企图阻碍公安机关执法,酌情从重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孙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孙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旁听了庭审。

【编辑:王祎】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