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对市内九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中新网沈阳11月25日电 (李晛)11月25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02场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沈阳市最新疫情防控情况。
当前,沈阳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社会面感染和隐匿传播风险持续增大,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坚决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1号)(以下简称第71号通告)发布。
第71号通告指出,将《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0号)》执行时限延至11月30日24时,在执行第70号通告的基础上,对市内九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第71号通告指出,广大居民按照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织安排,每日7时至19时,在居住地有序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应检必检、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对于因故未能按时参加核酸采样的,要及时到辖区公布的核酸采样点补采。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要继续保持相对静止,采样后,必要出行人员需持有当次核酸筛查采样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方可出行,出行期间要保持“两点一线”,做好个人防护。
第71号通告要求,强化居民小区(村屯)自我管理,提倡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出小区,在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非本小区(村屯)居民非必要不进入小区(村屯),确需进入的人员严格登记审核,落实查验“四件套”和扫“场所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实行无接触配送,严格限制快递、外卖等人员进入小区(村屯)。
同时,对7天内有高、低风险区及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要按规定落实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分类管控措施。居家隔离的共同居住人员一同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集中隔离。域外非风险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做到“五天五检五不”,非必要不外出。
第71号通告还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根据疫情情况,提倡网上办公、居家办公,非必要不外出。(完)
- 专题: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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