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铁中院判决一起特大拐卖儿童案件 23人被判刑
2008年08月01日 13:13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以牟利为目的,交叉结伙拐卖41名婴儿的23名被告人终于受到法律制裁。今天(7月31日),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南京对这起特大拐卖儿童案件进行宣判,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主犯郎春燕、沈玉州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刀秀芬等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2年不等刑罚。23名被告人均被判处财产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郎春燕等23名被告人,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郎春燕参与作案30起,拐卖婴儿40名,其犯罪行为致使1名婴儿死亡,3名婴儿被丢弃,系主犯,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结合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处罚。(郑妍 刘建)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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