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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蛇头”组织偷渡他人日本 庭审否认犯罪

2008年10月08日 11:19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陈征等四人被带上法庭。记者董世彪摄

  以研修、开会为名,4人帮助别人用临时护照偷渡到日本打工。昨天上午9点,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4名被告人均表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

  现年52岁的陈征原是中国企业联合会下属单位的副主任,是严军艳的领导。两人后来结识了帮别人介绍工作的张永胜和王兵。公诉机关指控称,2005年6月,他们以参加“洋上研修”为名,组织无业者赵女士等人偷渡到日本打工。其间,他们还编造虚假公司材料、工作职务证明等,谎称赵女士等人是出国考察的工程师,并办好临时护照。

  赵女士等人在供述中说,为了出国打工,他们每人交给张永胜等人4万多的中介费。张永胜等人告诉他们在机场遇到检查时,一定要熟练背出编造好的假身份和职务。在日本“开完会”后,带他们去的陈征说:“可以自由活动,去找个工作。”4个月后,在日本打工的赵女士等人被当地警方查出,随后被遣返回国。

  公诉机关还指控称,2006年9月,陈征等人又以参加“环保会议”为名,组织刘先生等10余人偷渡到日本九州打工,其中3人随后从日本前往韩国至今未归,另外的人仍然非法滞留在日本境内。

  然而在庭审中,陈征首先不认罪,“我事先并不知道他们是要出去打工。我没有犯罪,只是工作上的严重失误。”严军艳等虽自称认罪,随后却反悔表示不认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法官提醒说,一面认罪,一面却为自己开脱,实际上等于没有认罪。

  陈征等各自的辩护律师也认为,陈征他们根本不知别人要出去打黑工,主观上没有故意性,也没有对别人说可以留在日本找工作,因此不能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如果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只是帮别人编造假的材料证件而已。”

  对此,公诉人重申,公诉机关指控的是他们整体的行为已经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不能分割来看。

  朝阳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此案。(记者刘杰)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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