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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告教授反革命事件续 教授考虑改变教学风格

2008年12月16日 09:07 来源:郑州晚报 发表评论

  杨师群是华东政法大学法制史研究中心的教授兼硕士生导师,上月底,他在博客上贴了一篇《有同学告我是“反革命”》的文章,透露两名女大学生到上海市公安局和市教委检举他在上课时有批评政府的内容,有关部门已立案侦查。这篇博文迅速把杨师群推向了风口浪尖,并成为各方舆论关注的焦点。12月14日下午,杨师群在家中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电话专访。这是此次风波以来,他首次通过媒体向公众披露事件真相。

  “我还在正常上课,生活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郑州晚报:杨教授,之前有没有想到,你的这篇博文会引起如此强烈的社会反应?

  杨师群:没有,绝对没有想到。我把这篇文章放在博客上之后,每天的点击量都增加好几万,我想,这确实太乱了,再加上有朋友提醒我,我就把它删掉了。

  郑州晚报:你现在的工作和生活有没有受到影响?

  杨师群:没有,我还在正常上课。除了博客上更多的点击与留言,生活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郑州晚报:你为什么要把那篇文章放在博客上,是想引起别人的关注吗?

  杨师群:我一直都有写博客的习惯。我制作的所有课件后面,都有我的博客地址,我把博客当成一个教学平台,与学生进行交流。

  领导找我谈话后,我感觉很气愤,回到办公室就写了《有同学告我是“反革命”》这篇博文,当时也没有多想。

  “校领导找我谈了两次话,第一次我感觉非常气愤,第二次心中有些许不安”

  郑州晚报:找你谈话的是哪些领导?

  杨师群:都是学校的领导,共找我谈了两次话。

  郑州晚报:还记得当时谈话的情形吗?

  杨师群:记得很清楚。

  第一次是周五,我没有课,正在看书,接到电话,叫我去人文学院办公楼,一进门,人文学院领导、校教务处、保卫处等四五位领导都在。一位院领导开门见山,说有学生直接向市公安局和市教委举报我在课堂上的言论,现在有关部门已经就这个事情立案。要向我核实两个事情,一是我是否在课堂上讲了有关某非法组织的事情,二是我是否提到了某海外网站的事情。我当即回答说不可能,关于前者我既不相信也不了解,根本不会去涉及,后者我也知道轻重所在,更不可能去碰。

  第二天,也就是周六,我又被叫去谈话。这一次地点换到了我们学校长宁校区4号楼的校长室,除了上次谈话的几位领导,还有分管教学的一位副校长在那里等我。这次谈话由这位副校长主导,内容还是集中在对前一天那两个问题的核实上。

  郑州晚报:谈话时,你的心情如何?

  杨师群:第一次谈话时,我只是感觉非常气愤,只想把心中的委屈写出来,所以,现在回过头来看这篇《有同学告我是“反革命”》,觉得自己当时比较激动,语句带有情绪也在所难免。第二次谈话持续了大约半小时,我心中有了些许不安,因为我发现一位领导手里似乎拿着一份笔录材料,估计是举报的学生写的。我当时反复强调“发生这种事情真是一种悲哀”,那位校领导安慰我说,只是核实一下相关问题,没有其他意思。

  郑州晚报:不是说已经立案了,公安方面没有和你接触过?

  杨师群:没有。立案是学校领导对我说的。上海本地一位记者曾告诉我,他向公安机关询问相关情况时,被告知并没有接到报警。我也感到很奇怪。

  郑州晚报:以前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吗?

  杨师群:没有,这是第一次。

  “如果罪名成立,那就和‘反革命’没什么区别”

  郑州晚报:虽然目前网络上有很多声音,但大家对基本事实似乎还不了解。

  杨师群:我也想把这个事情搞清楚,我作为当事人,也不清楚自己怎么就被告发了。

  郑州晚报:那据你了解,学生到底告了你什么?

  杨师群:如果仅仅是告我针砭时弊,学院和学校就不会来找我谈话。学生告的是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但我对这些言论根本不懂,从来没接触过,所以我在博客上说,我根本没有谈论的资格。匪夷所思,不知道这些学生是怎么编出来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用这样的方式来告我。

  郑州晚报:你为什么肯定出问题的课程是古代汉语课呢?

  杨师群:因为学院说,是必修课上的学生反映的。我这学期只有这门必修课。

  郑州晚报:很多网友都问了同一个问题,你在课堂上到底说了什么?

  杨师群:除了带研究生,我每周还有多达17节的本科生授课任务。我的课集中在周一、周三和周四,除了上课,其他时间我都在办公室看书搞科研,很少跟人往来。领导找我谈话后,我开始深陷迷惘之中,每天都要情不自禁地仔细回忆自己上过的每一堂课,在课堂上的每一句话,可我真的不知道有什么话能让学生去告我。

  我讲课的时候喜欢结合课本内容,随性发挥。讲到传统文化的时候,会说几句针砭时弊的话。如果连这样也要追究,也太可悲了。一个大学教授,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了。

  郑州晚报:“反革命”这个罪名太大了,也是你的推论吗?

  杨师群:是我自己的推论。

  大家想想,领导找我核实两件事:是否宣传“某非法组织”和“某海外网站”。如果这两条罪名成立,那就是“颠覆国家政权罪”,这和“反革命”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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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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