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7日)上午,(广西)柳城县公安局把缴获的非法枪支328支、管制刀具484把送到指定场所集中销毁。在缴获的非法枪支中,一支可作为抗日物证的大口径霰弹枪被选出,送进了柳城县文物管理所。
昨日销毁的328支非法枪支全部是柳城警方在今年“收枪治爆”行动中缴获的,其中大部分为自制砂枪,少数枪支则是在侦破刑事案件中缴获。
其实,今年柳城警方缴获的非法枪支有329支,其中一支因特殊而未被销毁。该枪长2.23米,重约15公斤,口径大,枪管长。枪管的根部刻有“民国十年联益工厂造”字样,据此可判断该枪为1921年制造。2006年10月,该枪在柳城县东泉镇雷塘村被发现时,今报就曾报道。当时村里的八旬老人说,这叫“抬枪”,打的是霰弹,射程近百米。抗日战争中,村里的农民自卫队打鬼子用的就是这种枪。考古工作人员认为,从枪的制造年代来看,考古意义不大,但作为抗日战争的历史物证,有一定的价值。昨日,这支88岁“高龄”的抗日老枪,被送进了柳城县文物管理所。
昨日与非法枪支一同被销毁的484把管制刀具,大部分为砍刀和牛角刀。(南国今报 钟华 黄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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